据新华社东京12月24日电 日本最高法院24日就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福冈县做苦役的45名中国劳工状告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一案作出最终裁决,驳回原告方诉求。
2003年2月,45名中国劳工向福冈地方法院提出索赔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及加害企业三井矿山公司和三菱矿业公司(现三菱综合材料公司)公开谢罪并进行赔偿。日本福冈地方法院2006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强掳劳工和强迫劳动的事实,但却以“诉讼时效”已过和“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不服,向福冈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2009年3月,福冈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强掳劳工和强迫劳动属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违法行为,但判决参照最高法院2007年4月的判例,仍支持福冈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上诉。原告方随后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
由于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为终审判决,原告方至此最终败诉。
此外,日本最高法院当天还就另一起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和企业强掳中国劳工到长崎县进行强制劳动的诉讼作出决定,不受理原告中国劳工一方的上诉。这起诉讼就此也以原告败诉宣告结束。
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在西松组(现西松建设公司)中国劳工索赔案中,以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索赔权为由,认定受害人的个人索赔权也因此丧失,裁定原告败诉。这一判决对此后的其他一系列二战中国劳工对日索赔诉讼原告方产生了极其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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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99日元 日如此补偿让韩国劳工怒了
在太平洋战争时期被日本强行征用为劳工的韩国“勤劳挺身队”的老奶奶和遗属们针对日本政府提出了“厚生年金补偿申请”,日本政府决定向每名申请者支付99日元(约7.3元人民币),引发了申请者和市民团体的抗议。
据韩国《朝鲜日报》12月24日报道,针对日本政府提出厚生年金补偿申请者共有8人,她们是1944年在光州、全南地区被日本强行抓走并在三菱重工从事体力劳动的138人中目前仍在世或可联系到的人。80岁的杨奶奶就是其中之一。她们在1944年被抓走时年仅15岁左右。
她们于1998年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支付厚生年金补偿的申请,主管部门——日本社会保险厅当时以查找劳动记录为由拖了11年之久,终于在今年9月确认有(申请支付补偿的)资格。老奶奶们通过日本法定代理人申请支付补偿,除了加入时间较短的一人(1944年地震时死亡)之外,其余7人加入厚生年金11个月的事实均得到了认可,日方还通过代理人账户给她们每人汇了99日元。
最近听到日本政府向法定代理人账户汇了99日元的消息后,受害人之一杨奶奶愤怒地表示:“等了65年的结果就是区区99日元,真是委屈得无言以对。我真想对日本政府说‘我给你这笔钱的两倍,你们好好吃饭好好活吧’。”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