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个地方召开水价听证会。水资源并不缺乏的福州市,也“适时”地公布了自来水每吨拟涨0.5元的初步调价方案,并将于12月31日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然而,关于听证会参加人身份和产生程序的问题却遭到质疑。
此前,福州市物价局发出公告,拟征集22名人员参加此次价格调整听证会。12月14日,市物价局举行水价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名单抽取仪式,从22名公开征集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8名消费者参加人、3名旁听人,并当场确认公布。然而,在被抽中者中除一位记者愿意公开身份之外,其他人并不愿意公开身份。
“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的是民意,如果连自己的身份都不敢公开,谁能保证他们是普通的消费者代表?”许多市民表示,首先要保证听证会代表不能“被代表”,才有保障市民话语权之说,否则难逃走过场之嫌。
福建省消委会也对此表示质疑:“听证的代表中应当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其他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的代表,其中消费者的代表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消费者的代表由同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
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表示,按规定,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应由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来推荐,而目前的推荐过程并没有经过福州市一级的消委会组织,因此在程序上存在违法现象。
他认为,这些人有权不公开身份,但既然是消费者代表,他们除了代表自己的意愿之外,很大程度上应该反映民声,这样其他消费者就有权知道他们的身份背景,这也是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代表只代表自己的话,那么这个听证会就没有意义了。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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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状一:代表缺少代表性
12月18日济南召开水价听证会,24名听证代表中,有处长、教授、高工,就是没有一名下岗职工、特困家庭人员或退休人员。
怪状二:代表身份造假
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代表的身份涉嫌造假。身份为“退休职工”的刘汝文代表是哈尔滨现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到退休的年龄,也不是退休职工。而另一名“下岗职工”代表谷孝发是哈尔滨市信访局退休干部。
怪状三:不让发言怒扔水瓶
12月8日,哈尔滨水价听证会在推迟23天之后终于召开,唯一坚决反对涨价的消费者代表刘天晓,却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为此,愤怒的代表向主持人扔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怪状四:代表梦中听证
12月18日济南水价听证会上,有代表闭目“听”证。轮到他发言时,才睁开惺忪睡眼,拿过话筒,念起了事先准备好的稿子,旗帜鲜明地“支持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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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为何总“被代表”?
《新京报》发表评论指出,各地水价听证会上的怪状深层次显示了价格听证制度的内在缺陷,因为这种缺陷,现有价格听证制度无法充分而理性地反映民意……价格听证会制度需要进行调整,至少,国家须出台听证会代表遴选的规则,改变各地民众屡屡“被代表”现象。
建议
呼唤问责机制
北京某媒体发表评论认为,遏制听证会造假之风,最有效最有力的一个办法,是强化行政问责机制。法治社会,政府首先应该知法守法,社会信用,首先也是应该政府来维系。一个不守规则不讲诚信的政府部门,理所当然地应该付出成长的代价。
亦有山西媒体评论称,实行听证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关系,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有效地防止决策失误。听证会是个好形式,但要取得积极的效果,离不开严格规范的程序保障。否则,好形式变成“走形式”,就会使那些违背民意的部门行为获得虚假的正当性和“合法”理由,难以做到公正、客观。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