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多招用高校毕业生,南京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昨天下发通知,对2009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数量超过上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凡2009年度比2008年度多接收15名以内(含)毕业生,每增加一人,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比上年度多接收16至29名(含)毕业生, 其中15名(含)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其余增加部分,每增加一人,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比上年度多接收30名(含)以上毕业生,其中15名(含)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16至29名(含)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其余增加部分,每增加一人,给予每人4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
申报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