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日前公布政府工作部门精简名单,工作部门由32个精简至24个,三定工作(职责、机构、编制)将于明年2月10日前完成。
工作部门合并如下:
组建滨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区经济贸易局内贸以外、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组建滨湖区商务局,将区经济贸易局的内贸、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区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商务局。
滨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名为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湖区水利农机局的农机管理职责划入区农林局,区水利农机局更名为区水利局。
滨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区建设局。
滨湖区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再保留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滨湖区交通局更名为区交通运输局。
组建滨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区财政局的区有资产管理职责、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再保留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滨湖区统计局由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滨湖区政府工作部门。
滨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办办公室由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调整为滨湖区委统战部挂牌机构。
滨湖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交区民政局。
滨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由区卫生局承担。匡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