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因
交强险浮动标准
征求意见
12月22日,江苏省保监局、江苏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发布《江苏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标准(暂行)(征求意见稿)》。该标准被认为是建立查禁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其中有关费率上浮的多项条款颇具争议,尤其是“3次闯红灯,交强险费率上浮10%”的条款。
江苏保监局和江苏省公安厅交管局已经在就“征求意见稿”征集各方意见,第三方调查同步展开有关酒驾热点问题的民意调查。
调查连线
“闯红灯”尚需界定
江苏省保监局:
“闯红灯”尚需界定
江苏省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费率双挂钩(即与交通违章挂钩、与理赔事故挂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次新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为了严格限制交通违章行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这位负责人透露,“3次闯红灯记录,交强险费率上浮10%”这项条款的制定是为了让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加大违规成本,严格限制闯红灯。据他介绍,许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闯红灯引起的。不过,目前什么情况属于闯红灯,保监局和交通安全部门也在不断商讨,并且严格界定。他列举了两种不算闯红灯的情况,一辆小车跟在大车后面由于视线阻挡闯红灯,以及指示灯坏了的情况下闯了红灯,都将不作记录。现场摄像头记录下的影像材料,也是判断闯红灯的重要佐证。
至于“3次”、“上浮10%”这两个数据是怎么来的,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些数据在相关条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参照上海做法。新标准将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此后还要讨论完善,并在报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正式实施。见习记者 张虎
调查呈现
56.8%网友反对“3闯红灯上浮保费”
快报召集“第三方调查”联盟成员人民网、都市圈圈网、化龙巷、梦溪论坛就“3次闯红灯交强险费率上浮10%”是否合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网上调查。问卷于12月23日22点上线,23日18点30分汇总统计投票数据。
本期主题调查“3次闯红灯,交强险费率上浮合理与否”,共计收集网友投票774票。从结果看,大多数网友认为“不合理”,占比达到56.8%;认为“合理”的占37%。
统计结果同时显示,多数网友认为以3次为限来决定交强险上浮不合适,其中认为闯红灯未造成事故不应该和保险费率上浮挂钩的占比达到41.9%。
不少网友就本期调查的问题留言,具体内容见网友原声。
1.3次 285
37.4%
2.5次 101
13.2%
7.5%
3.10次 57
41.9%
4.未造成事故,不挂钩320
您认为费率上浮与闯几次红灯挂钩为宜? (总763票)
1.不该,轻微违规在所难免 418
53.4%
2.该,从严管理才能显效 333
42.5
4.1%
3.不好说 32
您认为闯红灯该不该列入查禁酒驾范畴? (总783票)
网友原声
【支持】
人民网网友[IP:220.181.5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上浮交险,处罚太轻。解决素质,方能管用。
[梦溪论坛网友马甲2号]:闯红灯本来就不应该,交叉路口应该减速通过。支持这项政策。
【反对】
人民网网友[IP:118.123.3.★]:醉驾应严查,但闯红灯属轻微违规,与保险费挂钩是不合情理,只是增加了车辆的费用,为保险公司多谋取利益。
【其他】
[化龙巷网友徐嘉露]:大多数的事故都是出自电瓶车、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逆向行驶造成的,但是这一类人却缺乏监管,任由他们乱闯乱开,我觉得应当先管管他们!这才是关键!
线下调查
10个车主,8个认为“3个灯”太苛刻
南京车主怎么看“3次红灯,保险上涨”?
家住河西的杨美玲(车牌号苏AFY7**)觉得这个规定有点苛刻。“闯红灯有时候是无意的,3次的限制有点苛刻。”
车牌号为苏A66Z**的王女士也认为这项条款不合理。“我觉得有点小题大作了。闯红灯不应该和交强险费率挂钩,与交通事故挂钩可能更合理一点。”
车牌号为苏A6H***的江婷觉得红灯是不能闯,应该增设这项条款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
在昨天记者随机采访的10个车主中,8个车主认为“3次闯红灯,交强险费率上浮”不合理,另两位车主表示支持。
见习记者 王竞
专家观点
“3次”不算苛刻
费率上浮比例可降
南大政管学院黄健荣教授:
“3次”不算苛刻
费率上浮比例可降
黄健荣教授来南京已经九年,对南京的交通颇有感慨,“南京的交通是要好好治理一下,违反交规的现象太多了。”黄健荣教授认为,采取有力措施可以有效约束交通违规行为,将交强险费率和交通违规挂钩在国外已有先例,这种做法可以有效抑制交通违规和交通事故。
黄教授认为,奖励和惩罚应该是对等的。对于有安全意识的驾驶者,如果连续几年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可以把交强险降到零,鼓励安全驾驶者继续安全行驶。对于那些粗心大意、明知故犯者可以进行较为严厉的惩罚,以作警示。
对于如何确定违规底线和惩罚力度,黄教授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要在警示作用和百姓接受两个方面找到一个平衡点。一方面,惩罚的目的不是为难百姓,而是让百姓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让惩罚力度能够产生警示作用。当记者问黄教授对“如果有3次闯红灯记录,交强险费率上浮10%”这一项有什么看法时,黄教授表示“3次” 不算苛刻,只要心里装着安全意识,驾驶员完全可以做到不闯红灯。至于上浮比例,如果民众觉得上浮10%过高,黄教授建议降低到5%至8%之间。见习记者 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