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男子郑德与人合伙经营饭店,为吸引顾客,竟然收购野生动物,以做成美味佳肴。案发后,郑德负案在逃两年多终于落网,近日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何林和郑德两人都有过犯罪前科,2006年,两人决定合伙开一家饭店,为了让新开的饭店能一炮打响,2006年10月16日,何林在饭店内向人收购4条巨蜥、1条泰国鳄、2只蓝孔雀等动物,并打电话让郑德到场支付了2万余元。后经人举报,同年10月25日被查获。何林被当场抓获,而郑德得到消息后逃往无锡,从此隐姓埋名过起了逃亡生活。2007年,主犯何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9年4月,江阴警方得到消息,将郑德在无锡抓获。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郑德有期徒刑6年。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