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10多天前快报报道的两个“守财奴”吗?说的是南京两个小伙子发现地上有一沓百元大钞,不敢碰钱,站在大雨中苦等失主,直到警察赶到。这钱是谁的?民警展开了调查,没想到,从全国各地一下子冒出了11名“失主”,全都想要这笔钱。
蒙你,诈你,吓唬你......民警用尽了“歪招”,没想到,还真把所有的冒牌失主一一PASS掉了,并找到了真正的失主。
掉钱!
两小伙不敢捡
雨中苦等失主
12月8日下午,天上下着小雨,淅淅沥沥,路上行人匆匆。
此时,外出办事的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员工顾宇玮经过汉中门大街5路公交底站时,突然看到不远处的人行道上,有一个“小包裹”,便好奇地走了过去。
“不会吧!”走近一看,顾宇玮才发现,那不是什么包裹,而是一沓百元大钞,足足有六七厘米厚,全都用皮筋捆得结结实实的。
与此同时,从反方向走来的南京审计学院大二学生祖鹏也注意到了这沓现金,也凑了上来。两人看了看地上的钱,面面相觑。
“这是谁的钱?”祖鹏说着便要蹲下拾钱。
“别动!”有着一定社会阅历的顾宇玮担心会有陷阱,提醒着祖鹏,“最好等失主过来,否则到时候说不清!”想到时常发生的做好事被诬陷的新闻,祖鹏立即收回了手。
这么站着盯着看也不是个事,年龄较大的顾宇玮便提议,拨打110报警。在民警到来之前,由两人站在现场守候,但都不要碰那笔巨款。
就这样,在雨中,两人守在一沓钞票前,直到民警出现。
听完两个小伙子的描述,原本准备将现金拿起来的民警也不得不谨慎起来。民警赶紧回到警车上,拿出了一台相机,对着现金一顿猛拍后,才在两个小伙子的见证下捡起了现金,当面清点,确认现金有11000元。随后,民警带顾宇玮、祖鹏及现金回建邺特巡警大队备案登记。
认钱!
民警一吓唬,“失主们”顿时失踪
次日,该消息见诸南京各大媒体。于是,特巡警大队里,顿时热闹起来了,从全国各地前前后后赶来了11个人,都称是自己丢了这笔钱,人间百态尽现:
A 宿迁杨某
杨某打通了特巡警大队的电话,说自己的侄子在前一段时间带了一笔钱离家出走了,“我听说好像是到了南京,你们捡到的这笔钱啊,很可能就是我侄子丢的,你们把地址告诉我,我马上坐车赶过去领钱!”
民警问:你侄子是到南京了吗?有啥证据啊?杨某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几次核实后,杨某的手机关机,再也打不通了。
B 扬州李某
李某也是通过电话联系了特巡警大队的民警。据他说,他于12月8日到南京出差,经过事发地点丢了钱,并且强调自己确实丢的就是11000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肯定是我的钱。”
在核实钱数后,民警对其一票否定。为什么?原来,对外发布消息时,为了避免有人冒领,民警故意将钱数进行了技术处理,真实钱数是11200元。
C 湖北蒋某
蒋某在电话中同样说,这笔钱是自己来南京的时候遗失的,而且还是一副很着急的口气。
民警询问:你钱丢在哪条马路了?靠近哪条路啊?属于哪个区段啊?附近有啥建筑啊?一番询问,对方哑口无言,挂断了电话。
D 南京老人刘某
刘某亲自去了特巡警大队,声称丢了钱。刘某说自己确实是丢了一万多块钱,被捡的钱肯定是自己丢的。
民警仔细核实,发现老人是在9月份丢的钱,距离现在已有近3个月了,并且刘某的丢钱地点在珠江路。
E 苏州吴某
吴某赶到了特巡警大队,同样称钱是自己丢的。他说当天是到南京找朋友的,经过事发地点丢了钱,并确定是一万多块钱。
民警在对吴某的身份进行核实后,询问了细节,发现出入很大。于是,便告之其如果是冒领,警方将会追究其一定的法律责任。闻此,吴某有些惶恐,悻悻地离开了。
F 南京张某
张某抱有侥幸心理给特巡警大队去了电话,称自己丢了一万多块钱,被捡的钱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但是当民警询问现金具体数额时,张某说是11000元整。
民警当即反驳张某数额不对,张某吓得立即挂了电话。
G 南京中年妇女钱某
钱某匆匆去了特巡警大队,称那沓百元大钞就是自己丢的,要认领。钱某称当天自己是到事发地点旁边的交通银行取的钱,但是因为当天下雨,出来时又急急忙忙的,所以弄丢了钱。同时,钱某还把当天自己的行程路线及取钱的细节都一一说了。
民警觉得“看起来很像”,于是,民警便去银行及周边路段调取了监控录像,但却没有发现钱某的身影。在民警质疑下,钱某悄悄地离开了特巡警大队。
......
领钱!
不敢确定的“失主”
恰恰是真正的失主
在众多“失主”中,有一位失主引起了警方重视。
此人姓张,南京市民,某公司业务经理。12月8日下午,他携带22000元人民币现金出门,买了机票等物件后剩下了21200元。之后,他又来到汉中门大街的交通银行办理汇款业务,准备去国外出差。在银行的柜台,张某汇款10000元整,其间张某接了好几通电话,匆忙之下,将剩余的钱随手塞在了上衣内侧的斜兜里,办完业务后离开。
直到回到公司,张某才发现自己放在斜兜里的剩余现金不见了。因为办理业务时太匆忙,张某想到钱可能被自己遗失在了银行柜台上,立即返回了银行。张某来到银行当时办业务的柜台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张某在离开的时候并未将现金遗留在柜台上。为了把事情查清楚,银行调取了银行内监控录像。确认钱并不在银行遗失之后,张某失望地离开了。因为丢失的现金上并没有标记,张某心想,即便是有人捡到了,也断然不会还给自己的,因此没有报警。
张某说,两天后,得知自己丢钱的朋友通过QQ给他发送了一条新闻,当时张某并不确定钱就是自己的,在朋友劝说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特巡警大队询问。
“张某很可能就是失主!”在初步调查后,民警心里有了数。原来,有两个细节完全对应起来了。第一,张某丢失的现金为11200元;第二,张某说当天发现丢钱后便返回银行询问,这一点,也在银行得到了印证。但为慎重起见,民警随后前往银行,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之后,又在事发路段调取了监控录像。几个录像核对分析,再一次锁定了张某的失主身份。
之后,民警又从外围继续调查,三天后,在10余个重要细节上都予以证据固定后,最终确定了张某失主的身份。
12月23日上午,刚刚从国外出差回国的张某来到特巡警大队,领回了其遗失的11200元现金。
为了表示谢意,张某取出了3000元酬谢两个拾金不昧的小伙子,但被婉拒了。至此,一场捡钱风波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