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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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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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掷百万不再蜗居 爽了 一纸判决要蹲八年 傻了
“血拼”求心安,退赃就没事?小出纳你好糊涂
  一部《蜗居》,引发口水无数,却道出了普通百姓的购房之痛。在南京生活的小出纳曹琴也深感蜗居的痛苦,于是花了巨款买了一套房子,但从此以后她每天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而为了“让心里舒坦一点”,她几乎每天泡在高档商场消费。

  原来,曹琴买房子和消费的钱都是从公司贪来的。当法院的判决摆到她的面前时,曹琴才傻了眼。

  买房,掏出的是公司的钱

  这个出纳曹琴出生于1977年,是南京人,2004年,学习财会的曹琴经人介绍进入一家私企从事出纳工作。曹琴是个老实人,老板看中她的吃苦耐劳和工作踏实,对她非常信任。2008年,由于老板生病要住院,公司的银行印鉴便委托给了曹琴保管,但是,在拿到银行印鉴的一刹那,曹琴却动起了贪念。

  原来,曹琴自己所住的房子即将拆迁,面对南京居高不下的房价,买房对曹琴而言只是一个奢望。“我一个月工资才一千多,我老公也只是个临时工,我们在南京根本买不起房,这才想到了侵占公司的钱。”打定主意之后,曹琴用自己掌管的公司银行印鉴章、财务章,先后私自开出50余张现金支票,然后采取将现金支票不入账,并篡改银行账及现金日记账的手段,将公司的150余万元巨款占为己有。

  “血拼”,就为图个心里舒坦

  靠着侵占公司巨款,曹琴终于“圆”了自己的买房梦,她在下关区买下了自己早就看中的一套房子。付了80万元的房款后,又拿出25万元用于新房的豪华装修。“这钱来的实在是太容易了,但其实我心里也很慌,所以只想把钱赶快花完。”就这样,月工资只有一千多的小出纳过起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挥金如土的奢华生活,除了购房和装修的支出,其余的几十万都被她“砸”在了高档消费场所。

  在2008年底到2009年7月案发的几个月里,曹琴频繁出入高档商场,动辄消费几千乃至上万元,最高的单笔消费金额甚至高达5万元。从公安机关后来调取的消费账单来看,最密集的时候她甚至一周连续五天都去“血拼”。在曹琴看来,这样的消费可以“抚慰”她恐慌的心灵。

  归案,“阔太”获刑8年

  纸毕竟包不住火,今年7月,公司老板在一次查账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几笔账目金额不对,明明是20万的货款,银行却显示实际支出了30万,随即找来曹琴询问,她很快便承认自己侵占了公司30余万。但随着账目核查的深入,老板发现这个“老鼠洞”是越掏越大。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老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曹琴挥霍无度的“阔太”生活终于到了头。日前,秦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秦淮区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曹琴的案件一方面是她的贪心作祟,另一方面也是她对法律的无知所导致的。在公安机关将其刑事拘留后,曹琴甚至还天真地认为“已经和公司说好了,只要卖了房子退赔公司损失就没事了”。殊不知职务侵占案件是公诉案件,公司不追究不代表法律也可以不予追究,案发后积极退赃也只是量刑时的一个考量因素。如果曹琴不被自己的贪念蒙蔽双眼,又如果她有起码的法律常识,或许这个案件就可以避免。而现在她用8年铁窗生涯换来的那个“家”终究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了。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秦刑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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