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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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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号”没这说法
市民挑刺“市民卡”
  市民卡即将发放,细心的罗先生昨天打电话给快报说,市民卡正面印刷的“公民身份证号”这个写法有问题,应该是“公民身份号码”,如同我们现在居民身份证上的写法一样。

  罗先生说,公民和居民不是一个概念,在我国,是没有公民身份证的,只有居民身份证,而我国现行居民身份证是全国统一编号,既然市民卡用了这个编号,就应该按照国家的统一印制要求,使用“公民身份号码”这个写法。记者把读者意见反馈给劳动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将立即和信息中心核对,如果有问题将改正。

  还有人对市民卡公布身份证号码涉及泄漏隐私有意见,陈建宁表示,他们将研究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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