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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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城18年长高206米
· 夜里可能有雨
明天又降温
· 盗窃案件略降
诈骗仍须提防
· 19条市级特色商业街公示
· 新增法检目录商品
过渡期将延长半年
· 穿轮滑的
“圣诞老人”
· 市级财政资金将
实行网上集中支付
· 交警走进社区
为驾驶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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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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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法检目录商品过渡期将延长半年
  记者昨天从苏州市检验检疫局获悉,新增法检目录商品过渡期将再次延长半年,这是国家质检总局继今年6月份后第二次宣布新增法检目录商品过渡期延长。

  据苏州市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09年1月1日新增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在过渡期内,苏州市相关外贸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相关进出口商品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检验检疫费。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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