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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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荒将至,电价上涨还会远吗?
· 企业所缴养老金
也该全部一卡通
· 培养好医生就是最好的医疗投入
· 要让民工都参保
三个问题必须解决
· “简化用药”和医德一样重要
· 法院追究媒体责任何须另立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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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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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缴养老金也该全部一卡通
  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12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这则利国利民的好消息,着实让中国网民觉得这个冬天并不冷。记得就在半年前,一些部门和地方的权威人士还作无奈状断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流转需要30-50年。而今看来,阻碍“全国流转”的并非技术问题,还是意识。

  在看到这一善政巨大进步的同时,有些问题仍然需要追问。比如这条制度性的尾巴——为什么企业缴纳的那部分养老金不能全部随务工者转移呢?诚然,由于种种原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平衡,企业为职工的养老所缴费的比例和金额不尽相同,有的地方甚至落差很大,但这不能成为这笔缴费大部分留在原地的理由。

  奔走他乡的外出务工者,对所在城市的发展也供献了力量,然而等他们因种种原因离开的时候,却不能带走单位原本就该给他们的养老保障,这于理于情都说不过去,还会加剧我国各地区养老福利上原本就存在的落差。

  为了尽快消除这种并不天然的公民福利落差,笔者建议,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必须随个人账户全部转移。实际上,那是外出务工者创造出来的价值,也是他们应得的保障,任何机构均没有雁过拔毛的理由。当然,考虑收取一点手续费也行,比如说,可以扣除百分之二的单位缴费金额留在当地。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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