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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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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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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补偿
  房主有异议可提起诉讼

  “法大,还是生命大?”当反抗强制拆迁以自焚这样的极端惨烈方式进行时,一场叩问“法”的改革正在急速酝酿。

  12月初,由北大法学院的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等5位教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经媒体披露后,在不到一周时间内受到了国务院的重视和回应。这些教授与其他专家日前参加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拆迁新法”)的讨论,这意味着,一直被口诛笔伐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称《拆迁条例》)即将被废止。

  12月16日,关于拆迁新法的专家讨论会闭门长达4个小时。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对未来的拆迁新法评价颇高,据他透露,政府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和补偿,有望先补偿再拆迁,房主如对拆迁有异议,可提起诉讼。但他同时强调,拆迁新法主要涵盖国有土地,并不适用于目前出现的大量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纠纷。据《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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