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儿年底不立案。”谢女士今年11月30日向江苏省徐州市某基层法院送达了上诉状后,迟迟没有收到法院要求支付上诉费的通知,当她询问法院的信访处时,得到这样的回答。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谢女士,由于一般案件至少需要3个月审结,如果今年10月以后立案,这些案件就会跨年头不能结案,违反了法院的内部规定。工作人员还告诉她,“年底不立案”是徐州市两级法院的通行做法,也是全国各地法院的通行做法,如果对此有意见,建议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
据记者了解,年底不立案似乎成为许多地方法院一个不成文的“内部规定”。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省的律师,他们均表示,基层法院为了追求较高的结案率,年底时大多忙于审结年内的案件,而不立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