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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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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一小块绿地18道程序跑了一个多月
  王先生冒火了。为了一个数十平方米的绿地开挖,他奔忙了一个多月,去这个地方交费、去那个地方交费,去这个地方拿审批单,去那个地方找领导签字,直到现在,他的整个程序还没有走完,由于找不到领导,押金还没有退还。记者初步统计,为了办理这件“小事”,王先生要去6次绿化办,3次行政审批中心,4次会计中心,要找三级领导,由于不知道领导的行踪,到底要去有关部门找领导几次,他到现在还不知道。

  □快报记者 刘劲松 文/摄

  挖块绿地,填申请办手续可并不容易

  挖块绿地,他跑了一个多月

  “各位领导,谁能告诉我办完这件事情需要多久?需要多少精力?”昨日,常州市新北区某企业的王先生在网上发帖,直指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环节冗长,让作为企业员工的他疲于应付。

  11月下旬,王先生供职的企业需要接入自来水,而附近最近的自来水主管正好位于企业外围的一处绿地上。要接自来水首先要开凿绿地,而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开挖绿地应得到绿化部门的批准。为此,王先生把其他事情抛在一边,专心跑起了“批文”,没想到,这一跑就跑了一个多月,经历了让人疲惫不堪的18道程序。心中颇多怨气的他,把18道程序一一梳理注明,放在了网上:

  1.电话咨询办理过程

  2.区政府(注:应为区行政审批中心,下文如是)窗口拿审批表

  3.回公司盖章

  4.送绿化办审批签字

  5.绿化办来人现场查勘。

  6.开单付款。(A.绿化养护所付绿化修复费B.区政府窗口开单,会计中心付绿地占用费,回单交窗口C.区会计中心付文明施工押金)

  7.绿化办办理绿地占用许可证

  8.通知施工单位施工

  9.施工结束通知绿化办来人现场查勘

  10.由于施工占用面积超过预估面积,到区政府窗口拿审批表

  11.回公司盖章

  12.送绿化办审批签字

  13.开单付款

  (A.绿化养护所付绿化修复费B.区政府窗口开单,会计中心付绿地占用费,回单交窗口)

  14.绿化办开退还押金报销单,经办人签字

  15.所长签字

  16.区政府建设局处长签字

  17.区政府建设局局长签字

  18.会计中心退费

  仅办手续就跑了13趟

  这么多的程序的确复杂,记者一开始并没有看懂,听王先生具体解释才明白过来。

  据王先生介绍,要开挖绿地,首先要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申请表》和《树木迁移、修剪、砍伐申请表》,两份表格在新北区行政审批中心拿取,企业填写完申请项目、理由等,盖章送绿化办审批签字。

  这些程序完成后,王先生打电话请绿化办的工作人员前去勘察现场,估算将要破坏的绿地面积以及绿化损失赔复费和绿地占用费,填写在查勘意见一栏里。然后,王先生要去绿化办公里的绿化养护所交绿化损失赔复费,再去新北区行政审批中心里的会计中心交绿地占用费,后面拿着回单交到窗口,最后再去一趟会计中心交文明施工押金。钱交完了,凭着回单,王先生还要再去一趟绿化办办理绿地占用许可证,随后才能通知施工单位施工。

  “是不是挺复杂?这还是建立在施工顺利的基础上的,如果不顺利,那就得把前面的大部分程序重新走一下,像我这次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王先生说,施工完成后,绿化办的人查看现场发现,当初预估的10平方米施工面积远远不够,实际破坏的绿化面积达到了29平方米,这就意味着王先生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王先生无奈,再次赶到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拿审批表,回单位盖章,再到绿化办审批签字,重新开单付款,由于押金已经先期支付,这次要交的款项只包括两个,绿地损失赔复费和绿地占用费,但这两个费用还是要送到两个不同的地方。

  记者对王先生这么多天来的行程进行了一次梳理,发现从办理绿地开挖到最后退回押金,他一共要去绿化办6次,行政中心的窗口3次,会计中心4次。

  王先生说,他们企业这次装自来水要动用的绿地面积只有几十平方米,花费的金额也不过两三百元,但他为此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巨大的。“我11月就开始跑了,一直到现在,还在为押金的退还奔忙着。”

  押金的退还牵涉到签字,“签字非常烦,跑来跑去也就不提了,问题是你要找到人才行。”王先生说,退还押金要经三个部门认可,首先要绿化办所长签字,然后是建设局财务处长签字,最后还要局长签字,“问题是领导们都非常忙,经常找不到人,我还算幸运的,托人找到了领导的电话,那些没有领导电话的人怎么办?只能上门碰运气了。”

  绿化办承认手续有点繁琐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该所养护科的一位负责人说:“他(指王先生)在网上注明的18个程序,是实情,但其中有近一小半的程序,责任并不在于我们。”

  据该负责人介绍,多出来的这“一小半程序”,指的是第二次查勘后发现实际破坏绿化面积超出预估面积以后重新办理审批、交纳费用的过程,而这部分过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实上,在第一次我们工作人员去现场查勘、预估施工面积时,已经提醒企业方应该把临时占用的申请面积多填一些,而有经验的企业也会这么做。”

  尽管如此,该负责人还是对王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对于王先生指出的“办事程序冗长繁复”,他还表示了部分认同,“但这些程序并不是能说改就改的。”该负责人介绍,占用绿地进行施工牵涉到行政审批许可,而行政许可有着严格的规范和程序,“不管占用的绿地是几平方米,还是几万平方米,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

  交费和签字环节可以精简

  那么,是否有提高效率的空间呢?记者昨日联系新区法制部门未果,一位长期在企业做管理工作的员工则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他说,王先生办手续所感受到的“繁复”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为交费的地方分布在两处,这两个地方相距还比较远,交费时需要来回赶;二是退还押金手续比较烦琐,因为牵涉到领导在与不在的问题,而领导又经常“行踪不定”。

  “基于此,我觉得解决办法很简单,即实行‘一点式服务’。”该员工表示,在审批手续必须履行的情况下,可以稍作改变的只有交费和签字这两个环节,因为这两个环节可以先由工作人员代收,等代收费用和需要签字的单子汇集到一定数量后,统一交到相应收款部门和找领导签字。当然,这样的集中办理可以是一周一次,也可以是半月一次,看事情轻重缓急而定。”

  记者昨日晚上将该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向绿化办的一位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该负责人听到这一做法后连连表示赞同,并表示该部门将认真考虑这位员工的想法,有可能的话会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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