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俞晓翔
12月18日,济南市物价局就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调整,主持召开听证会。24名听证代表中,有消费者9人,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专家学者2人,经营者1人,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政府部门5人,其中八成同意涨价,即使在9名消费者代表中,也只有2名在校大学生表示反对。
而在听证会前,齐鲁晚报开通了水价调整民意调查热线,自12月14日至17日,共有超过300位济南市民参与,其中有七成不同意上调水价,另有两成认为涨幅过大。
两相比较,结果迥异。本应是反映民声的听证会,为何与媒体调查的民意大相径庭?
听证代表的代表性
在当日的听证会上,有一名消费者代表让人印象深刻,不是因为他发言精彩,而是因为他睡着了。尽管水价调整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然而也许是听证会现场波澜不惊,按部就班的程序和重复的观点陈述让人打不起精神,在别人发言时,该代表闭目“听”证。轮到他发言时,才睁开惺忪睡眼,拿过话筒,念起了事先准备好的稿子,旗帜鲜明地“支持涨价”。
当记者会后问起该消费者代表收入水平时,他告诉记者是“公务员水平”。记者追问“那您感觉能否代表一般老百姓”时,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不能代表”。
记者查看听证会代表名单,发现其中不乏处长、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教授等中高收入阶层,而对价格调整最为敏感的下岗职工、特困家庭人员、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群体无一代表参会。
实际到会的24名听证代表有消费者代表9人,据介绍,他们都是从报名者中随机抽取的,除了3名在校大学生,其他6人的身份分别是:历下区建委公务员、山东省胶东供水局高级工程师、上海米欧时装有限公司总代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技工学校中级职称工作人员、历城区锦绣山水库管理处助理工程师、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职员。这6名消费者代表均持相似看法:每立方米水费上涨0.2元,对生活开支影响甚微。
对此,不少市民质疑,最受价格波动影响的群体,却不在听证代表之列,连表达想法的机会都没有,不合理。
听证会不宜少数服从多数
听证会上,24名代表中,除了两名消费者代表外,还有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明确表示不同意或希望暂缓涨价。面对分歧,通常的做法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听证会是否也应如此?
以济南市人大代表身份出席听证会的梁凡在会上发言时提出,本次水价调整听证会,是2008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新修订的听证办法后,济南市举行的第一次定价听证会。新听证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定价听证是对指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这个表述纠正了过去对听证会性质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听证会是论证会,不是决策会,因而不应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如今在很多市民眼中,定价听证会,却成了一听就涨的“听涨会”,甚至走过场的“听话会”。有专家认为,价格管理部门常常既是价格的制订者和维护者,又往往是听证会的组织者,加大了公众维护自身利益的难度。
鉴于我国的国情,完全确保听证会组织者的独立性不能一蹴而就,目前能做到的就是尽量将听证会“阳光”起来。
有专家建议,强制性要求所有的价格听证会必须由独立的审计部门对相关产品成本进行全面审计。听证代表吴正伟、付强和梁凡也都认为,水电气暖等涉及政府定价的企业,应进行成本公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据《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