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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否决拆迁 老体育场的“生死突围”
· 老体育场的幸存
不算是民意的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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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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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体育场的幸存不算是民意的全胜
  快评

  拆,似乎大有成为2009年年度汉字之势!在这一年里,由拆迁导致的矛盾此起彼伏。然而,泰州一个老体育场曲折的命运转折,让我们看到了当地官员尊重民意、顺应民意的善意,更让我们见证了公权力在利益博弈中一次可贵的华丽转身。

  老体育场的去留,与其说是一场利益和发展观的博弈,倒不如说是一种执政理念的革新。对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是保留体育场方便市民锻炼?还是卖给开发商搞房产开发?本应是个简单的问题。然而,在靠土地财政生钱、靠房产行业当家的大背景下,这似乎又是个艰难的抉择。因为,要想出政绩必须大干快上,可政府投资处处都得花钱,于是,卖地成了来钱的首选,拆迁成了政府的责任。

  回顾一下这些年的拆迁事件,从“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狂妄,到“东宁县长警告拆迁户勿以卵击石”的底气,无不揭示了地方官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前甘当马前卒,权力与资本动辄结成利益共同体这一尴尬的现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体育场的幸存,似乎仰仗于权力的自省,而并非轻易地解读为民意的全面胜利。

  也正因为此,泰州的这场博弈虽然持续了数年之久,但丝毫不妨碍我们对这样的执政理念心生敬意。

  但我们也看到,从决定拆除到保留升级,政府决策的前半程显然缺少了公众的参与。政府想的是如何为建一个郊区的新体育场筹足资金,却没有考虑过拆除老体育场对市区居民就近锻炼的不便。官员们憧憬的是一个浩大的形象工程,却忽略了体育场自身应有的真正属性。这种惯性化的漠视与“满拧”大概也是目前地方规划决策中最常见的思维定势。

  与厦门PX事件的发展路径一样,老体育场的命运转折同样经历了方案公布、民意反弹、专家质疑、规划搁置及至最终改变这一系列过程。假设一下,如果政府一开始能主动安排公众参与,就不会遭遇民意随后的抵制,也就不需要付出人力、财力及政府公信力等无谓的成本。

  因此,在城市规划中,民主程序的建立不仅关乎效率和成本,更体现的是权力对于权利的尊重,这恰恰是政府转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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