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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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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民怨已成政府工作当务之急
  □快报首席评论员 西风

  12月21日,社科院发布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今年群体性事件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这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

  “民怨”一词首次出现在社科院年度报告上,而且用了“太深”作修饰,绝不是危言耸听。报告之所以如此痛陈时弊,明摆着说化解民众积怨已成目前政府工作的要务急务之一,乃重中之重。

  越来越多、越来越激烈的群体性事件正在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但群体事件的发生和增加并非无源可循,正如报告所说,是一些地方在发展和转型的过程中,不注意方法、不讲究策略、不解决矛盾、不追求平衡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只注意眼前政绩,忽视或者漠视还历史欠账,结果“积怨成祸”,积重难返,导致社会公共生活的冲突不断。因此,化解民众积怨,必须搞清怨从何来,怨何以解。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社会积怨的产生是社会机制突变时,执政思维跟不上变化而出现的“肠梗阻”。亨廷顿认为,现代化进程会天然地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因为经济增长虽以某种速度改善人们的物质福利,但同时也以更高的速度增加着人们的社会挫折感。对于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一些地方未能充分估计到这种社会矛盾,政府职能不作调整,社会结构因循守旧,管理方式一成不变,结果出现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民众深陷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四座大山”的体制性短缺重压之下,由个别不满转变成集体心理,出现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怪现状。一些地方政府得赶紧补上与时俱进以民为本这一课。

  其次,我们要注意到,社会积怨与当前很多地方政府的错误政绩观、发展观有关,是社会发展的“暴食症”。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认为,发展是矛盾的转化过程,而不是制造新矛盾的过程。这些年一些地方大搞GDP崇拜,以物为本,把“发展是硬道理”搞成了“增长是硬道理”,原因就是没有解决好发展观的问题。发展观是道,科学是术。结果被搞成以术御道,与民争利,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损害公共利益,违背了可持续原则。拆迁冲突不断,房价居高不下成为最典型的卖地财政。因为利益抗争和环境污染造成的民怨虽然比前一类激烈程度低,但由于涉及面广,往往为其他的社会冲突积蓄能源,危害性不容小觑。政府当从解小怨防大怨着手,降低群体事件发生率。

  第三,我们要警惕到,权力以某种不正当的方式越来越多地介入财富的分配过程,极大扭曲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和价值体系。这是需要根治的“败血病”。官员的贪腐、少数富豪阶层的炫富、强势阶层对弱势阶层的话语优势,都使阶层之间观念碰撞增多、心理隔膜加深、不信任感加剧。如果在社会管理中不注意掌握平衡,很有可能产生阶层对抗,引发“非阶层性的、无直接利益的群体性冲突”,给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带来威胁,也给政府的形象和威权带来伤害。“石首”事件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例证。这给政府廉政建设和利益调整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可以说,民怨产生大都与政府工作息息相关,化解民怨当然与政府工作环环相扣,密不可分。但是,个别地方对民怨的处理存在严重误区。有的把民怨归结于历史遗留,推诿现任责任;有的把民怨视为过程性障碍,任其向后蔓延;有的则以强力化怨的传统处理方式,激化群众情绪。这些,都不符合中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化解积怨,政府需要“新思维”,需要“急性子”,需要“慢工夫”。民怨不除,发展不顺,社会不稳,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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