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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与民意分离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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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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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民意分离谁之过
  对政府“质疑为先”,这种倾向显示了公民意识的成长,也显示公民开始形成一种与政府的正常关系。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近期出现不少政府直接面对民意质疑的事情,例如哈尔滨水价听证会被认定为“合法真实有效”,例如昆明邢鲲被认定为在派出所自缢身亡,例如深圳交警醉死拟申报烈士被称为“提高抚恤”,例如深圳警方称不告知小学生绑架案情为国际惯例,例如广州番禺辐照中心发生卡源事件多日直至成功解决才向公众告知,例如武汉市气象局网站因出现“不允许的词”无法访问,例如拆迁导致新的自焚行为……

  严格地说,类似事情可能每日都在发生,只不过今天是以这样一种形式,明天是以那样一种形式。总体而言,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行为还远远谈不上适应了民意的变化。社会对政府行为的民意走向,似乎正在从绝对的“相信型”转向有条件的“质疑型”。

  “质疑”成为人们的第一反应,值得深思。这种现象或许应当从长期以来公众与政府相互关系的经验中去寻找原因。从现代政治理念来说,政府由公民授权成立,公众约束政府、监督政府乃是顺理成章,人们不再基于对政府的盲目“信任”而把自己交到政府手中任由发落,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以说,对政府“质疑为先”,这种倾向显示了公民意识的成长,也显示公民开始形成一种与政府的正常关系。对长期习惯于“强势”地位的政府来说,经常要面对民众质疑,很难意识到过去的那种关系是何其不正常,可能反而认为现代政府与百姓关系是一种麻烦。加上公民意识虽在成长,而政府权力并未形成完善的约束机制,在处理公共事务中往往可以擅自决定,而公民对权力的各种行为不以为然,因此治理经常处在权力者与民意相左的尴尬境地。

  哈尔滨水价听证会出现了参加者假冒身份的问题,而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听证会合法真实有效。昆明邢鲲在派出所候问室死亡,警方称邢鲲是用纸币打开手铐,用鞋带自缢身死,这一解释相当缺乏说服力。这里,看到的是“以我为准,我说你听”的权力行为,与其称为“回应”,不如称为“宣谕”。

  深圳交警醉酒而死,被警队在上报中称为商谈工作时死亡,要给予“因公牺牲”和烈士待遇,以便骗取抚恤,如此欺骗行为被报道出来后,舆论哗然,民意沸腾。深圳小学生绑架案连续发生,民间为传言所震动,警方既未驳斥“不实传言”,也未发布“公共安全警告”,事后称小学生绑架案不算政府信息,不必公开且符合国际惯例。在媒体发达的广州,番禺发生的放射源卡源事件,甚至不如河南杞县卡源事件信息充分,人们毫不知情,直到卡源故障在几十天后消除,人们才被告知,实在令人为民众生命安危和知情权利被忽视的程度而震惊。

  最令人不可理解的一件事,是武汉市气象局网站发生无法访问的情形,这不是黑客和病毒所为,而是因为网页上有“不允许的词”,而其页面中“不允许的词”,是某个政治名词,仅仅因为这个名词,使网站无法通过“网络信息监控”。而根据报道,这类“不允许的词”中还包括政要姓名,“十字路口交通顺畅”等说法也会因为“口”与“交”二字连在一起而被禁止显示。由此,我们可以推知“不允许的词”后面,有着何其巨大的表达困扰和交流障碍。

  在人们越来越习惯于“质疑”的时代,政府的公信力、合理性将成为人们内在的认可治理行为的根本所在。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似乎非常独立,他们对公众质疑所做出的或冷漠或雷人的回应,说明他们的治理行为并没有落到实处。这样一来,民意与权力很容易形成一种分离的并立关系,权力无视民意,而民意对权力的决定不以为然。这个现实一旦成形,和谐社会将成为一种奢侈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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