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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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弄了两份假合同
这小伙骗了近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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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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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了两份假合同这小伙骗了近二十万
  在常州打工的郭某发现打工没啥出息,便琢磨起新闻报道过的虚假合同诈骗方式,结果还真让他诈骗成功了两大笔。不过,他也应该知道,报道的诈骗案结果都是犯罪分子进了班房。

  来自安徽的郭某,出生于1985年,小学文化。来武进工作几年后觉得没什么意思,赚不到大钱,便想另谋出路。经常听到新闻报道合同诈骗,郭某来了灵感。经过前期一番准备,郭某觉得时机成熟,便展开了破冰行动。

  2008年8月12日,郭某以常州市某运输公司业务员的名义,来到了常州某车辆公司。郭某声称,为拓展公司业务,愿意以低于市场价的行情进行合作。常州某车辆公司觉得价格合适,便与郭某签了一份价值近2万元的电动车运输协议。签完协议后,郭某忐忑不安又怀着希望。当日,郭某收到货物后心中欣喜,立即将整批货物运到安徽低价销售。

  尝到甜头的郭某觉得自己走对了“路”,对自己的英明选择既佩服又欣喜。很快,郭某经过精心设计,再次故技重演。这次,郭某放弃第一次的做法,进行了大胆创新,完全虚构了一个公司,说自己是无锡某快运公司常州分公司的人,找到了常州某五金公司。同样以优惠为诱饵,郭某以虚构的公司名义与该公司签订了运输价值17万余元不锈钢的协议。

  在收到货物后,由于货物太多,郭某暂时将货物运到刘某处。接下来,郭某就开始寻找买家。张某、刘某发觉该批货物包装完整,立即明白了这批货物肯定是郭某非法得来的。两人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货物这么多,肯定不容易出手。张某、刘某经过一番琢磨,故意以低价来收购,再迅速转手出售。

  近日,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单位及冒用其他单位人员等手段,订立运输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而张某和刘某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刑。作雪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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