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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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带自杀”的故事越来越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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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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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带自杀”的故事越来越丰满
  关于昆明发生的嫌犯派出所“鞋带自缢身亡”事件,目前仍然疑点重重,而警方给出的解释,却远远不能澄清这些疑点,反而有把真相包裹起来的趋势。一个越来越丰满的自缢故事,或许就是警方不断为自己的责任做减法的过程。到了最后,真相或许就将永远被埋葬。

  昆明的盗窃惯犯邢鲲在派出所里自缢身亡了。

  这是12月12日晚间昆明警方发布的新闻,那是初步勘查的结论。经过昆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自缢的细节开始变得丰满起来。

  根据陆续发布的信息,邢鲲先用纸币打开手铐,然后掏出夹带的两根鞋带(单根长度1.72米),打结后系在离地面2.3米处的观察通风口的横向钢筋上。这有监控为证。监控录像上还有他第一次自缢失败坠地时的镜头,而致死的第二次自缢未被拍到,因为候问室的监控设备有高0.14米、面积0.16平方米的死角。邢鲲脸上和背部的伤痕是销赃被制服时所留下,其余所谓伤痕都是尸斑。

  自缢的解释,正在从高度可疑变成仍然存在一些疑点,我想,剩下的一些疑点也将能够分别解开,昆明的调查者一定能够给出回答的,一个自缢事件是会逐渐清晰的。就像这座城市前不久发生的少女卖淫案,不也在不断怀疑和不断寻找证据中逐渐地办成了“铁案”么?

  疑点还有哪些呢?我不懂刑事勘查技术,所以提出的疑点肯定很外行,但还是提一下:邢鲲进入派出所时经过了体表检查,如果尸检认为脸部和背部留下伤痕是被制服的过程中留下,那么这些伤痕能否得到入所检查记录的证实?鞋带系上2.3米的高度,是用的什么办法?监控死角只有0.14米高、0.16平方米大,要不被拍到,邢鲲采用何种姿势自缢,才能让自己局限于如此小的死角范围内?自缢死者无法自解颈绳,警方首次发布新闻既然已初步确定为自缢,即为初步确认鞋带非死后被人系上,那么应相当肯定地认为自缢工具为鞋带,为何称自缢工具“还不清楚”?

  于是,一个人在派出所的死亡,会从高度可疑的自杀身亡,走向铁定不疑的自杀身亡,然后可以追究的,就只是一些失职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现在,我们知道昆明警方已经在作这样的过渡,从几天前的“历来对执法规范化和内部办案安全是高度重视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要求是明确的”,变成现在承认没有发现邢鲲的纸币和鞋带,“工作中存在不细致、不认真的情况,存在工作制度不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下一步,警方还可以承认,问题不只是没有发现纸币和鞋带,还有值班人员渎职,乃至监控中出现了邢鲲解开手铐、挂鞋带和首次自缢坠地的情况,而没有发现异常,以致嫌犯自缢而死。

  不管怎样,一个嫌犯在派出所死亡,如果是自寻死路,麻烦会大大降低。所以,既然拘押场所无法降低死亡率,那么“没有刑讯逼供”是必要的,起码要“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刑讯逼供”,而被拘押者以各种形式自杀身亡则可堪嘉许。既然死亡已经发生,那么能够被认定为自杀身亡,可以视为死亡者对司法机关最后的麻烦,也可以视为死亡者对司法机关最后的贡献。拘押场所发生死亡事件是麻烦的,但死于自杀乃是所有麻烦中最不麻烦的。

  29岁的邢鲲,麻烦司法机关太多了。这一回,他又制造了一个麻烦。但从此他不再占用“司法资源”,社会减少一个不和谐因子,他自己也不再参与作为一个人口的消耗。呵呵,听上去,这很像一个佳话,还很符合“减排”的理想。

  草鞋无样,边打边像,故事是可以越来越丰满的。但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惯犯,并未犯下新的重罪,却在文明受讯后,百般寻计,克难赴死,听到这种怪事,仍然不免让人想问问讲故事的人能不能专业一点。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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