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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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案应该引入第三方调查
· 又出一个“李捞捞”
· 李庄曾驾车撞向女检察官
· 没有证据证明
李庄是被打击报复
· 警察变身黑老大
实行三刀六洞“家法”
· 纸币可开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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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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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变身黑老大实行三刀六洞“家法”
  昨天,重庆市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岳村等40人涉黑案。被告人岳村作为目前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中罪名最多的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共13项罪名,受到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12月以来,被告人岳村身为警察,以他人名义承包经营福安影视城,为扩张势力、非法聚敛资金,通过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保安,以及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逐渐形成非法势力范围。1999年2月17日,岳村组织成员毛志杰等人因与人发生纠纷,将一人打死一人打成重伤。1999年4月22日凌晨,岳村组织成员周洪、张国强等5人因帮人报复将两人打死。而岳村在其组织成员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之后,积极帮助相关人员躲藏,逃避打击。

  2001年后,被告人岳村以他人或自己名义先后成立十余家公司,长时间、大规模吸收存款和发放高利贷,从事法律禁止的调查公民个人隐私、代人追讨债务、婚外情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经营额达2亿多元。被告人岳村为该组织制定了严密的纪律,要求组织成员对与其无关的公司事务“不求之、不问之”;组织成员的行为要符合“五条禁令”的要求;对违反纪律、损害组织利益的成员要实行“三刀六洞”的“家法”。岳村还通过贿赂手段,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本人及组织寻求非法保护,形成了以被告人岳村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吴刚、邬学利、岳心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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