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6版: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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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试用期内照样要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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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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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内照样要交社保
快报“就业季”讲座上暴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上周六,“就业季”首场求职公益讲座在南京文化艺术中心1楼举办,现场气氛热烈,参与读者反应强烈。很多读者都是带着自己切身的问题来到现场,和HR零距离交流。

  为了让更多读者有机会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本周六(12月19日)上午10:15,我们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1楼举办“就业季”第二场求职公益讲座,邀请人力资源专家讲解劳动法、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读者关心的话题。此外,活动还邀请知名企业HR,为求职者现场进行简历点评及职业生涯规划咨询。

  火爆:读者互动到12点半才结束

  原定讲座11点55分结束,结果现场读者提问踊跃,一直到12点半,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才结束。而现场简历点评,则更加火爆,不少读者先在HR那边点评,觉得不错很有收获,又喊同行的朋友也过来点评。

  HR的演讲也非常精彩。比如南京某制药公司人事主管包宗萍,从她资深人事经理的背景,和读者分享简历制作的经验。她告诉读者,投递简历一定要标注岗位,简历中要建立过往的个人历史,不要出现断档,还要写明在工作岗位的职能体现,以及在过往企业中的突出贡献。

  问题:暴露企业很多问题

  通过交流,企业HR也发现现在不少企业都存在人事制度上的缺陷。

  比如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有规定,试用期满后留用,则试用期包含在正式合同期内,直接变成正式合同了,但很多企业却没有这么做。更严重的是,很多企业甚至员工自己,都认为试用期内可以不交社保,但其实是错误的,试用期内同样必须交社保,如果公司在试用期不交,转正了再补交的话,有的险种是补不全的。还有公积金要不要交的问题,劳动法专家认为,其实法律上规定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都不会为员工缴纳。

  “就业季”公益求职讲座本周六精彩上演!

  本周六(12月19日)“就业季”公益求职讲座将在南京市文化艺术中心1楼举办。本次活动邀请到劳动法和面试求职方面的专家,为读者献上精彩的就业大餐。还有多位人力资源经理在现场接受读者的求职咨询。读者现在拨打96060或通过 nanjing@51job.com邮箱报名,留下联系方式或简历,就可以获得免费进场听讲座的机会。

  内容精彩,绝对不容错过!

  [相关链接]

  主题:“就业季”公益求职讲座

  时间:12月19日上午10:15~11:10,11:10~11:55

  地点:文化艺术中心1楼群众艺术馆,艺术教室4(门口有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指引读者入场)

  嘉宾:

  就业季人力资源专家顾问团

  ITT(南京)有限公司 人事主管 曾朝霞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陈晨

  某外资制造企业人事主管    李莉

  前程无忧人事外包顾问 李进

  南京美瑞制药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包宗萍

  hrsalon职业顾问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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