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常州市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将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昨日,常州市民政局低保处就医疗救助新政策作了说明。
医疗救助共分4个流程
问: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
答: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本市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范围内的城市低保对象。其医疗救助流程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就医——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低保对象需25日前办理手续
问:低保对象须参加居民医保,方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居民应该怎么参加居民医保?
答:市区城市低保对象须于2009年12月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2010年度参保手续。
共有5家医疗救助定点机构
问:目前共有几家医疗救助定点机构?
答:低保对象应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就医,原《医疗救助证》不再使用。目前,在原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市德安医院)的基础上,增加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戚墅堰区戚墅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医疗机构为医疗救助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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