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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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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轻摩暂缓“死刑”
  原本打算“继续上书”,现在看来不需要了——昨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暂缓实施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中国自行车协会长吁一口气。自然,明年1月1日起,超速超重电动自行车也用不着像机动车那样考驾照、买保险了。不过,现行电动车标准的修改工作将由此正式启动,能否真正“封杀”超标电动车,成为又一项新考验。快报记者 郑春平

  各方反应

  中自协:对结果非常满意

  “真的假的?”

  “当然真的,网站上通知已经挂出来了!”

  “太好了!”

  “终于松口气了!”

  ……

  昨天下午,同样的对话,陆金龙已经记不清重复了多少次。作为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从两点多钟传出“电摩新国标”暂缓的消息开始,他的手机就一刻没停过,“一个下午什么事都没干成,整整接了两个半小时电话!”

  “这会儿手机还插着电源呢,电池早就打没了!”他对快报记者说,来电的主要是全国各地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商,还有媒体,都是听到消息后来向他求证或采访的。

  虽然接了太多电话,陆金龙的声音听起来却格外轻松,“主要是心情很舒畅。”他说,中自协对现行结果非常满意,“这既是行业协会、消费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也表明我们的政府部门听取并注重了民意。”

  前段时间以来,中自协与各地自行车协会持续通过多种渠道呼吁缓行“电摩新国标”,消费者中也普遍存在不同看法。而真正催生并加速“暂缓”结果出台的,是因为中自协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面对面”会谈。

  “从12月14日第一次面对面会谈开始,这几天一直没有停过。”中自协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只要坐下来谈了,事情就容易解决了。”

  国标委:很低调不评论

  相比之下,国标委的做法明显“低调”,只是在其官方网站贴出了一份红头文件。其中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文件下方还有一段简短的说明:2009年12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当记者就此联系国标委时,相关处室表示以网站上的文件为准,不愿就此过多评论。不过,此前该委力推新规实施阶段贴在网上的文章,例如“关于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专家就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标准作答”等,并没有删除。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暂缓”只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而“电动摩托车”的新标准仍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市民:有支持有反对

  对新规暂缓,消费者的反应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欢呼、支持。在南京中华路一家电动车连锁店看车的市民严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要买电动自行车,就是冲着快捷、实惠,“如果又要考驾照、又要买保险,那我还不如去买汽车!”持类似观点的消费者居多,且其中不少本身已是电动自行车用户。

  另一种观点是反对。南京市民刘女士称“最恨的不是汽车,正是电动车”!“慢车道本来就够挤的,偏偏这些‘小电驴’还跑那么快,好几次被它们擦到,差点摔倒!”刘女士认为,现在的电动车行业极度不规范,国标委的规定虽然比较严格,至少能起到约束作用,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就应该毫不留情“封杀”!

  明年展望

  规范“杀手”电动车——

  标准最新修改稿明年提交

  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新规暂缓,意味着电动车还是电动车,至少明年还成不了“机动车”,关于必须“考驾照”、“买保险”的担忧暂时结束。不过,倘若纷争最终只是以此告终,也就失去了意义。陆金龙说,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确存在一些速度过快、危及骑行人员安全的现象,这是行业自律的问题,中自协将会强化解决措施。

  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修改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还是1999年制定的,并不符合目前的路况以及城市扩容的实际情况。当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这次国标委暂缓的相关规定也正是依照这项标准制定的。近两年来,中自协曾多次递交修改意见,但是并未获批。国标委官员曾表示,一些电动自行车存在速度过快问题,对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亟待加以规范。

  而中自协最近一次递交的修改意见中,申请将电动自行车时速限制在24-30公里之间,车重不得超过40公斤,但是“不含电池”。

  “现在看来,这也不是最终意见。”陆金龙说,本月内中自协将再次研究标准修订问题,在形成一致意见后,明年提交给国标委。

  当前销量有望多一些——

  明年新车型还是不敢轻易推

  新规暂缓,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脱口而出:“这下可以喘口气了!”南京一家电动自行车连锁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段时间来咨询的消费者不少,真正买的不多,“大家心里没底,都怕明年上路有麻烦。”不过,现在消费者没有麻烦了,他们这些经销商却又有麻烦了,“前段时间不敢进货,这样一来电动车很快又要好卖了,得赶紧忙货源了!”

  生产企业也把提到嗓子眼的心重新又放了回去,只是还没有真正“放到底”。中自协副理事长陆金龙告诉记者,不少生产企业来电话提到了明年产品怎么做的问题。因为标准之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针对2010年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几乎都停止了,各家都担心,一旦新标准生效了,投下巨资研发出来的产品又不合要求,岂不是浪费?

  昨天虽然明确了新规暂缓,但是即将启动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修改问题短期内很难有确切结果,新车型的研发和生产还得继续观望。

  视点

  路权之争未画上句号

  因“电摩国标”引发的路权之争并未因此画上句号,它仍将在较长的时间里困扰众多消费者和商家,也为政府部门提出了公共交通管理的新课题。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城市的道路就那么宽,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已经拥堵不堪,不太可能为电动车再辟道路。

  城市的管理者显然面临一个两难的抉择:一方面要发挥电动车便捷实用的优势,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各种交通工具的安全行驶。

  专家提出,超速电动自行车的问题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必须从源头、从生产环节加以规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一位法学专家指出,科学、客观、公平地制订相关标准,才能兼顾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据“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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