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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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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高官博说“打黑”
  针对“打黑除恶”问题,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宣传教育指导室主任李宝柱在其新华博客撰文,从浩瀚的史海资料中,总结了中国古代抑制豪强、维系民心的历史经验,指出“打黑除恶”是民心所向、国运所系。其博客文章摘录如下:

  李宝柱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1985年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研究生毕业,历史学硕士,全国第一个被免试录取的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师从世界著名历史学家邓广铭先生,专修宋辽金元史。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宣传教育指导室主任,长期从事和分管政法宣传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历史经验,为有识之士倍加推崇。历代,以得民心而得天下的开国皇帝及其继体之君,在励精图治的过程中,如何继续维系民心,永保不失民心,就成了他们努力想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所以,诸如管子的“顺民心”、孟子的“施仁政”一类的政治主张,以及西汉初年轻徭薄赋、唐朝初年与民休息的政治实践,一直被奉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治国之道。在我国古代文献中,保存了许多关于如何永保民心不失,从而实现长治久安的记载。其中,抑制豪强以维系民心,就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历史经验。

  纵观我国古代历史,豪强之家恃强凌弱,兼并之族横行邑里,轻则武断乡曲、残虐百姓,重则扰败法令、肆行奸宄。其结果是,“豪夺财富入于私门,积累民怨归于公上”。可以说,这是封建社会与生俱来,并与之相伴始终的社会弊病。遍观当今现实,黑恶势力横行,说明历史的沉渣已经泛起,如不及时痛加治理,其后果不堪设想。既然是历史的沉渣,如何治理?自然要借鉴古代的经验。

  早在春秋时代,随着周天子权威的衰落,在诸侯国借“礼崩乐坏”之机兴起的同时,封建豪强即随之而悄然登场。其实,《春秋》一书所记242年的历史,就是各国诸侯,即大封建豪强的行实记录。孔子之作《春秋》,其所忧者即患“诸侯擅兴、天下大乱”,其所欲者即以“口诛笔伐、讨乱臣贼子”。故《春秋》一书,实堪称我国第一部关于封建豪强的专著,其是非得失之意、治乱兴衰之迹,是孔子留给后世以求致治之法的镜鉴,是古人眼中最重要的一部“经书”。

  至隋、唐,上承前代门阀政治的遗风,官修氏族之典,家藏谱录之书,取士选官尤重家世,家之婚姻更讲阀阅,目的是要“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甚至还用法律规定来确保“主”对“奴、仆”和“部曲”的压迫权。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不独旧族会继续恃势作威,而且新贵也往往肆行不法。所以,“权倖之暴,亡人之家,赤人之族,为害甚于虎狼”,在唐朝初年,就已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祸患。

  但是,在唐朝重新实现了全国统一的政治格局之下,如果想要保证长治久安,就必须抑制豪强,否则不仅百姓遭殃,而且势必还会危及唐王朝的统治和国家的统一。然而,出身于世家、依仗关陇豪族力量夺得天下的唐朝最高统治者,是不可能自觉地悟出这个道理的。

  例如,贞观七年(633年),唐太宗的第三子蜀王李恪有个姓杨的妃子,此妃子的父亲杨誉,自恃是皇亲国戚,在京城滥施淫威,争夺官婢,触犯国法。当时,担任刑部都官郎中的薛仁方,依法将杨誉拘留并进行审讯。按司法权限,刑部的都官司完全可以审理争夺奴婢之类的案件。但是,当杨誉身为“千牛”(即唐太宗的侍卫官)的儿子反诬薛仁方,是以杨誉为“国戚之故,横生枝节”。唐太宗一听,即刻勃然大怒。

  当时,魏征挺身而出,为薛仁方进行辩护。由于魏征能巧妙地晓之以利害得失,唐太宗终于接受了魏征的建议。他对魏征说:“诚如公言,向者不思。”承认自己原来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因而取消了对薛仁方撤职的命令。

  贞观十一年,颁行《唐律》时,唐太宗又将魏征建议的“按举不法,震肃权豪”,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制定了一些约束豪强恣意横行的刑律。其中如:“因官人之威,挟持形势,及乡闾首望豪右之人,乞索财物者,累倍所乞之财,坐赃论减一等”,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正是因为有了这类的法律规定,并鼓励严格执法,贞观时期,才出现了“制驭王公、妃子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的政治局面。

  自唐朝灭亡以后,在五代五十余年间,其余毒愈演愈烈,方镇、权豪上下肆虐,致天下分裂,世道大坏,社会动荡。宋代欧阳修考究唐朝败亡之由说:“其祸乱之来有渐积,其渐积岂一朝一夕哉!”及其大患已成,“大势已去,虽有智勇,有不能为者矣,可谓真不幸也”。其更不幸者,则是黎民百姓。五代之时,藩帅劫财成风,甚于盗贼,强夺枉杀,无复人理。藩镇视人命如草芥,动辄以族诛为事,滥刑之害,荼毒四海,殃及万方。清朝雍正时期的史学家赵翼读《五代史》一书时,曾经哀叹:“民之生于是时,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乘五代乱极,宋太祖起于介胄之中,拥兵政变而践九五之尊。但是,宋太祖并没能像唐太宗那样,在“按举不法,震肃权豪”上带个好头,反而以姑息纵容权豪,作为释除将帅兵权的筹码、作为驾驭宠臣爱将的手段。

  在贪官污吏充斥官场的同时,随着以往世族的衰落,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土地交换的频繁(当时谚语称“千年土地易八百主”),宋代产生出大批的庶族地主。这批新生的地主阶级,或勾结贪官污吏欺压百姓,或以财大气粗横行乡里,或纳粟买官以为政治保护,形成了新的土豪劣绅阶层。土豪劣绅与贪官污吏,同恶相济,使得平民百姓的境遇更是雪上加霜。由于土豪劣绅、贪官污吏人数众多,所以其对民众施加的伤害与残虐,比起那些为数不多的权倖豪族还要严重许多。因为对贪官污吏已不适用死刑,对土豪劣绅至多只是略加薄惩,而且还需要遇上一个千载难逢的清官才能施以薄惩。所以在宋代,能将因残虐百姓而犯死罪的土豪劣绅,判处杖二十、发配、编管的地方官,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清官了。

  在权倖豪族、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三位一体的压迫之下,使得宋代的黎民百姓,“罹昔所未有之害,有不可胜穷之忧”。由于北宋朝廷一味地姑息养奸,最后终于将百姓“逼上梁山”。北宋末年,宋江等人起义于河朔,要“替天行道”,自己动手铲除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方腊起义于南方,凡捉到官吏,必定全部杀掉,唯恐有一个贪官污吏漏网。当时有人剖析其原因时说:“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纪极,怨痛结于民心,故至此也。”

  北宋灭亡以后,至于南宋以及元、明、清三代,凡八百余年间,权倖豪强、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作为封建统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压在百姓头上的“三座大山”。其间,虽然出了一个严惩赃吏的农民皇帝朱元璋,但他也没能想出抑制豪强的好招。只有到了现代,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才将这些荼毒中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的恶瘤彻底割除,完成了孙中山先生想做而没能做到的事情。

  现在,古代社会虽然已进了历史博物馆,但是封建社会的余毒并没有完全肃清,历史的沉渣有时可能还会重新泛起。现今,我们从不得不面对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身上,就又一次看到了古代豪强、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的阴影。所以,在坚决“打黑除恶”的同时,探究一下这种沉渣的历史渊源,剖析一下这类沉渣的历史教训,还是很有必要的。(注:文中黑体系作者本人所加) 李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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