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住户该不该交电梯使用费?今年1月1日起,某物业公司主动对一楼住户免收了每月每平方米0.4元的电梯使用费。没想到,这件本来应该皆大欢喜的事惹得一些业主连基本物业费都不想交了。
家住一楼的唐先生说,“我从2007年入住时起一直按1.2元/m2的标准交物业管理费,办住房交接手续的时候还交了4300多元的电梯物业管理维修费。像我这样住在一楼的,平时根本用不到电梯,凭什么要交电梯使用费?物业公司主动免收电梯使用费这更加证明该笔费用本身就不合理。这样说来物业公司应将从前多收我的电梯使用费和维修费退给我,物业公司不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我是不会交物业费的。”
协商不成,物业公司便与唐先生对簿公堂。崇安法院法官指出,目前对于电梯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并没有出台全国性的统一立法,而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无锡关于此项费用的规定未给出明确答案,只是交由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本案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唐先生签字认可的业主临时公约均对电梯使用费予以认可,唐先生以物业公司多收电梯使用费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于法无据,判决唐先生全额交纳物业费及相应的滞纳金。
一些低层住户对电梯使用费也颇有意见。家住二楼的郭女士称“我抬抬脚就上楼了,不用电梯也完全可以,电梯使用费交得和18楼住户一样多,真是不划算。电梯完全可以设置为三层以下不停,低层住户不使用电梯自然不用交费。”
崇安法院严奇荣法官指出,低层住户在购电梯房时就应该预见到日后使用电梯产生的费用,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所以低层住户到底应承担多少电梯使用费才公平合理,只能期待立法早日解决。陆媛 陶玉 严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