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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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捞人”,他歪招还真不少
· 不排除黑老大
反咬一口
· 有警员在场,
李庄咋会有机会诱导翻供?
· 杨天庆涉黑案
二审维持原判
· “他暗示我,我就照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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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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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庆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新华社重庆12月14日电(记者 朱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14日对杨天庆等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驳回杨天庆等6人的上诉,依法维持原判,同时核准对简绍坤、曾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并将对杨天庆、刘成虎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0月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判处刘成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骨干成员简少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一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杨天庆、刘成虎、刘渝等6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1月1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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