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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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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死警长不具申报烈士条件
  交警局回应:

  醉死警长不具

  申报烈士条件

  针对媒体报道的警长醉酒猝死后单位为其申报烈士一事,昨日晚,市交警局发布新闻通稿进行回应,称警长醉酒猝死的情节与“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的规定情形不符,不具备申报“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条件。而西乡中队中队长谢飞勇也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近日,一名自称是西乡交警中队交警的男子向媒体爆料,称该中队负责西乡片区的警长陈录生在一次饭局中醉酒猝死,死后家属从湖南赶到交警中队大闹,称陈录生是“因公牺牲”,索要400多万元的赔偿,而该中队正准备给陈录生申报“烈士”。昨日,记者前往西乡交警中队。之前接受媒体采访的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谢飞勇已经不再露面,中队的民警、工作人员都称“谢队在外面,无法联系上”。而连日来一直设在交警中队对面的灵堂也还没撤,只是已经找不到死者家属的身影。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交警局看到一份关于与陈录生家属协调的回复报告,该报告落款时间为11月23日。该报告就陈录生家属提出的数点要求进行了一一解答,第一条就是关于家属提出申报“因公牺牲”,交警相关部门经明陈录生死因后认为与“因公牺牲”或“革命烈士”的规定情形不符,并建议如果有需要可召集民政部门、人事局、信访办与陈的家属座谈,详细解释政策。

  交警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局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据悉,由于对国家相关政策不掌握,西乡中队个别领导没有与上级部门沟通,就以中队名义出具报告,请示上级拟为陈申报“烈士”。目前,西乡中队中队长谢飞勇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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