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封面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明年起手机打长途便宜不少
· 灵感一闪大奖可能就归你
· 开公交泄愤撞死人
王建强被判死刑
· 孕产妇可自愿接种甲流疫苗
· ■权威发布
· 快报加入
“世博报道联盟”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开公交泄愤撞死人王建强被判死刑
没等念完判决书,死者妻子当庭跪谢法官
  “被告人王建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天上午,曾在4月13日晚上为了泄愤,开公交车撞死人的驾驶员王建强,被南京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受害者妻子当庭放声痛哭,跪谢法官。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08年7月,中北巴士公司驾驶员王建强与同事杨某发生纠纷并互殴,杨某经鉴定被殴打成轻伤。并没有构成伤残的王建强认为自己应当构成工伤,他多次堵住单位大门,要求公司满足他的要求,今年4月13日下午1点多,王建强再次来到中北巴士公司,又一次堵大门,要求公司解决问题,因没有得到满意结果,他产生了驾驶公交车杀人以报复单位及社会的念头。

  当晚9点多,王建强从中北巴士公司红山路停车场私自开出一辆114路公交车,自东向西行至龙蟠路“花木公司”公交车站时,故意将车撞向多名等车的乘客,将一男一女撞倒后,又迎面撞倒驾驶助力车的中年男子孙国富,孙国富和他的助力车都被卡在公交车右前轮下。

  “我开车出来就是为了撞人,具体撞了多少人,撞死或撞伤我都不管!”在这个疯狂思想的驱使下,失去理智的王建强沿龙蟠路、建宁路、黑龙江路继续前行,孙国富和助力车就被一路拖行。

  王建强开到黑龙江路与中央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撞上一辆爱丽舍牌出租车和一辆奥迪牌轿车,随后继续开到中央路302号南京威孚金宁公司门口时,被出租车司机顾某和保安拦下。王建强在群众极度愤慨的唾骂声中被当场抓获,而公交车轮下的孙国富已经遇害身亡。

  今年11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王建强对检方指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完全承认,但他始终认为这是中北公司的错,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后悔的意思。

  王建强的辩护人提出,王建强的单位处理纠纷不当是引发本案的主要原因,请求对王建强从轻处罚。但法院调查发现,王建强与同事互殴而要求单位为其评定工伤,属不合理要求,单位不予同意并无不当,而且这也不能成为王建强不顾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车冲撞行人及车辆,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

  法院认为,王建强以驾车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及二辆机动车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昨天上午,法院判决王建强死刑。

  “死刑”两个字刚从法官的口中说出,坐在旁听席上的孙国富妻子就忍不住站了起来。她不顾法官还没有念完判决书,一边放声大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谢谢……谢谢!”她踉踉跄跄地挪出长椅,不顾法警的阻拦,猛地面朝法官跪倒在地。

  宣判结束,王建强有些发呆。当法警拉住他准备离开法庭时,王建强的上半身已经移动,两腿却突然没有反应,险些摔倒。

  “我只要王建强死!只有他被判死刑我才能心安。”孙国富的妻子说,虽然中北巴士公司已经赔偿了78万元,但是她宁可不要钱也希望看到今天的结果。

  通讯员 中法宣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惨案示意图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