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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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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底将交付253万m2经适房
■今年开建600万m2,今后建设量还要加大,有望“房等人” ■还将推进“商品房配建经适房”“经适房配建产权调换房”
 商品房房价一路高涨,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怎么解决?昨天南京市房产局相关部门向快报独家透露,除了之前廉租房的保障人群扩容之外,经适房建设也进入提速通道,今年南京市共计开建经适房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年底将竣工交付253万平方米。

  同时,从2002年以来,截止到今年年底,南京市共计开工建设127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其中竣工交付总量达到1010万平方米、10.88万套。

  今年加强了经适房的建设监理

  “对经适房的建设,我们丝毫不敢懈怠。”分管南京经适房建设的南京市房改办一名相关负责人说,从初期选址、项目立项、安全生产、房屋质量、市政配套等各方面,都在紧绷着一根弦,“今年光涉及经适房的文件就发了12份、通告发了9份”,都是围绕经适房建设“转”的。

  该负责人说,今年房改办组织建立的“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理库”,就是不能让经适房的建设草草监理。

  因为以往的监理单位直接从建设单位“拿工资”,这个监理库建立之后,在项目开工之前,统一在“库内单位”进行招标,而建设单位的监理费将直接划入管理单位(区县房产局)的账户,在考核监理单位合格之后,才划转监理费,“这样就避免了监理单位要拿建设单位工资、监理不到位的尴尬”,从而保证了经适房的建设质量。

  要从“人等房”到“房等人”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底,南京市经适房项目共计开工建设484.05万平方米(新开工275.98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161%;竣工80.76万平方米、9446套房源,完成今年竣工任务的323.3%。在61个项目中,已经完成房屋实物分配的91735套,其中征地拆迁66572套,占总数的72.6%;国有土地拆迁及城市“双困”家庭25163套,占总数的27.4%。

  房改办人士表示,按照目前计划,今年的任务肯定是超额完成。从2002年到今年12月底,江南八区将共计建设1470万平方米、15.66万套经适房,其中已开工建设1270万平方米,竣工交付总量将达1010万平方米、10.88万套,“到12月底,今年将开建约600万平方米、竣工交付253万平方米经适房”。

  “这样的快速建设,就是要让经适房的安置时序实现由‘人等房’向‘房等人’转变,今后几年的建设量还要加大。”相关人士透露说,目前老百姓要拿套经适房,有的等候时间长达3年,随着经适房的放量建设,将缩短到2年、1年,甚至是“房子建好了,符合保障条件的老百姓只需按程序申购,审核批复之后就可以拿到现房了”。

  申请立项29个经适房配套工程

  经适房“先天性”的选址偏远缺陷、市政配套设施薄弱的老大难问题,导致老百姓生活不方便,这种窘境又如何解决?房改办人士表示,这种情况将逐步改善,今年8月份,房改办已经向上级部门发出了“关于2010年度经适房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立项的请示”。

  据悉,这些项目共29个,包括翁家营、佳营路、吉祥村、中和村、阳光嘉园南侧、百水芊城二期、银龙华园五期六期、江畔人家、南湾营二期三期等多个经适房小区的市政道路及公交场站等配建。

  另外,在经适房的建设上,南京市房改办还将推进普通商品房项目配建经适房,在经适房中配建产权调换房,多渠道、多形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

  快报记者 尹晓波

  ■附件

  A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购经适房

  一、申购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适房: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申购程序

  申购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相关部门将在9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批准申购家庭轮候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B

  被拆迁家庭如何申购经适房

  一、申购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国有土地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15万元(含本数)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二)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家庭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申购程序

  被拆迁人向拆迁实施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被拆迁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拆迁补尝协议、户籍材料、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申报材料,并应书面承诺诚信申报,同意受理部门对住房、收入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购家庭即可轮候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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