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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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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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将配建社区办公用房
  快报讯(见习记者 鹿伟)今后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在“寸土寸金”的新建住宅小区内安心办公了。昨天,《南京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公布,该办法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建设内容和面积,以及无偿移交给社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等事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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