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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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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说不好看 “维纳斯”不能摆门口
城管称这是为保证市容市貌,画廊女老板认为城管应提高审美水平
  维纳斯雕像在画廊门口摆了大半年了,城管从没有表示过异议。两天前,画廊老板张女士给乳白色的雕像涂上了红色的“皮肤”,城管有异议了——“领导觉得不好看”,要求张女士把雕像收回店里。张女士说自己开的是画廊,用一些艺术品装饰门面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不能领导一句话就收回”,她认为,城管领导应该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

  对此,城管部门的一位队长表示,收回雕像并非有碍观瞻,而是违反了市容的有关规定。他们私底下也认为,即使是艺术品,也应该符合大众的审美眼光。

  原先摆在画廊门口的“玉女”和“维纳斯”

  红色“维纳斯”夺目而突兀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这家位于常州会馆浜路的画廊。画廊的门面不大,显得有些拥挤,但艺术气氛浓厚,各种油画、素描张贴在墙,十几个年轻人正坐在画板前专心致志地画画。

  在画廊的2楼,记者见到了那两座被城管责令撤回的雕像。“夺目”“突兀”,是它们给记者的第一印象。其中高约半米的那座是断臂的维纳斯,另外一座高约七八十厘米的雕像,张女士说是“玉女”,与普通雕像不同的是,维纳斯全身被涂成了红色,“玉女”也涂上了红色,仅在胸部和腹部留下了空白,但在其胸部高耸之处,还残留了一抹鲜红,像极了一滴“血泪”,似乎是涂抹者有意为之。

  被责令收回只因城管觉得不好看

  “这两座雕像本来是乳白色的,今年3月份就放到画廊门口了,那时候城管走来走去,从来没有表示过异议,没想到一换颜色,事情就来了。”张女士告诉记者,给雕像换颜色的想法,是她去北京参加一次画展后形成的,“在北京的柒玖捌艺术中心,我发现红色成了艺术家们普遍使用的颜色,这可能是奥运会举办、国庆60周年后形成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于是,我们也给‘维纳斯’换了肤色。”

  12月9日上午,她将乳白色的“维纳斯”雕像涂成了鲜红色,重新摆到了画廊门口。“不少市民路过时,都会有意无意地看一下,作为一个艺术场所,这也是我们要的效果。”让她没想到的是,雕像在门口仅存在了一个小时。

  “那天一个年轻的城管队员过来了,要求我们把雕像收回去,我们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他说这是领导的要求,说领导觉得放在门口不好看。”张女士想不通,自己开的是画廊,用一些艺术品来装饰门面也是无可厚非的事,“难道他们领导觉得有伤风化?雕像是裸体的,又被涂成了红色,但也不能因为领导一句话就收回了,去年3月份一直到前几天,他们怎么没有提出这个要求?”

  心中不平的张女士随后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同时把雕像拍成图片传了上去,“我要让网友们评评理,看这么做到底对不对,我觉得城管队员应该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

  城管:雕像不符合大众审美眼光

  负责当地市容执法的常州城管执法支队钟楼大队永红中队奚队长对张女士的说法予以了否认。他表示,收回雕像的确是自己的要求,但并非因为雕像有碍观瞻。“这主要是为了保证市容市貌,因为按照规定,店铺门口出现两种情况是必须责令整改的。如果门口摆放的不是商品,属于违规占用公共场所;如果摆放的是商品,则属于违规占道展示商品。张女士画廊前的两座雕像,不管属于什么情况,都应该被责令收回。”

  对于雕像恰恰在换颜色后被要求收回的质疑,奚队长解释说,这是由于市容整治愈加完善的结果。

  奚队长的解释并没有得到张女士的认可,“许多商店都在门口摆放盆景和绿色植物作为装饰,为什么和它们一样属于装饰品的雕塑就得不到正常的待遇?难道就因为被涂成了红色?

  在昨日的采访中,钟楼执法大队的某领导私下里表示,雕像的确显得有些刺眼,“你可以让大部分市民来看看,看雕像是否符合大众的审美眼光,看大家觉得刺眼不刺眼?”奚队长也认为,从市容的角度看,这些雕像不能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即使作为艺术品,也应该和周围的环境保持一定的和谐。”

  “是否应该用开放的眼光看待艺术?”昨晚,张女士给记者发来了一封电子邮件,里面均为张女士在游历时拍摄的雕塑照片,另类、夸张占了绝大多数,在其中一幅某城市街头拍摄的照片上,一幅同样鲜红色的雕像也是那样的突兀,但在雕像的下方,一个长发的女孩正坐在椅子上安静地思考,整个画面反而显得和谐而优美。

  快报记者 刘劲松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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