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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出现高热三天的流感样症状
患者须引起高度重视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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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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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发布早期识别甲流重症告知书
若出现高热三天的流感样症状患者须引起高度重视住院治疗
  快报讯(记者 刘峻)针对甲流重症患者不断增多的情况,昨天,江苏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说,当前,江苏甲型H1N1流感已进入高发期,重症病例不断增加,死亡病例已经出现。早期识别、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有效减少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关键。为了让公众了解早期识别甲型H1N1流感重症的基本知识,省卫生厅发布早期识别甲型H1N1流感重症告知书,提醒市民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如符合一定标准,一定要住院治疗。

  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和专家的建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说,下列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尽早去医院诊治:1.妊娠期妇女;2.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3.肥胖者;4.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5.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须住院治疗:1.持续高热3天以上;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4.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6.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有关专家提醒说,流感轻症患者与别人交流时应注意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主动戴上口罩。如果医生要求患者住院治疗,请患者和其家属应配合做好住院治疗工作,早期治疗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延误治疗时间。

  专家提醒,预防甲型H1N1流感,一定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流水+肥皂)、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勿揉眼、健身体。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手臂遮挡,纸巾请丢入垃圾桶。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

  另有消息称,香港医院管理局昨日公布了一例确诊感染甲型H1N1流感女性患者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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