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重庆猪肉大佬:政府给我垄断地位
· 2009年度“热词”
· 不遵守红绿灯
算现代“文盲”
· 不买车库就别想买经适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不买车库就别想买经适房
  开发商强收申购户10万定金

  宏康家园是河南省开封市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处经济适用房小区。今年10月,开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公开摇号确定了入围的申购户。近日有市民反映,该小区开发商以超出开封市确定的经适房价格将车库强制搭配出售给购房者,且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借款的形式向购房者收取10多万元的定金。

  12月7日,记者来到位于开封西区金明西街南段的宏康家园。小区楼房的主体工程已经结顶,记者看到楼房一层均是大小不等的车库,大车库非常宽敞,有20多平方米。

  一名网名为“阿拉丁”的购房者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份,他通过公开摇号取得了该小区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他选中了一套位于2层的7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选房子时开发商说,房子的具体价位发改委还没有确定,均价大概就是在每平方米1900元,但是车库的价钱是2500元至2600元不等。他所选购的房子是在2层,必须购买位于一层的27平方米车库,否则就要放弃购房权。选过房子第三天,开发商通知他交纳12万元的经济适用房定金,要求将这笔定金打到一个个人账号上。然后到该房地产公司领取一纸“借条”,这笔借款是无息的。

  该购房者向记者展示了开发商出具的借条,上面写道:“今借×××同志现金壹拾贰万元整,无利息。涂改、手写、复印无效,丢失不补。”借条的下方还附有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格式化“约定”,上面写道:“开封市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若出款人符合购房条件,愿意购买公司开发的经济适用房,该款项可转为住房款。若需将借款转为购房款,须在公司符合售房条件后一个月内确定,并办理购销合同,否则公司不做任何以房抵债承诺,仍按借款规定还款。”

  该购房者说:“虽然开发商没有强迫你一定要交,可大家都是拿着十几万元现金在等着要交呢,你不交也不行啊。开发商也发了话,现在你不交定金,到时候房子保不保得住可不敢保证。”

  就交纳定金的事,开封市宏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购房者是自愿交的,公司并没有强迫他们。原因是,在没有确定房价的情况下,公司没有预售房屋的资格。由于无法预售房屋,公司的工程资金周转遇到困难。购房者为了早一天住上新房,就主动借钱给公司,将要搁置的工程继续进行。所以,定金只是公司先暂借而已。据《大河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