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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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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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这百余民工兄弟开胸验肺吗?
  ■热点纵论

  开胸验肺的张海超虽然拿到了赔偿,但终究是悲怆的,毕竟他为寻回自己应有的权益失去了太多。我在想,在这起悲剧之后,应该不会再有人需要开胸才能验肺了吧,但冰冷的事实证明,我还是太乐观了。张海超之后,深圳又有百余民工兄弟面临“不开胸,无公平”的残酷窘境。

  中广网12月8日有报道说,深圳百余民工因无劳动合同查职业病遭拒,他们在深圳的各大建筑工地从事孔洞爆破工作,至今已有10多年。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粉尘,多人经普通医院检查被疑患有尘肺病,但职业病医院却拒绝给他们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原因是这些工人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给他们出具职业病检查委托书。

  没有合同、没有防护、没有工伤保险,摆在这些民工兄弟面前的,似乎只有“拿命换钱”这样一条路,因为老板知道,一旦签订合同,这些工人就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这些工人曾怀着一线希望多次来到深圳职业病防治医院,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同样的,“没有合同、没有用人单位授权,即使病得再重也不能救治”。在屡次遭拒之后,我不知道这些民工兄弟会不会也走上张海超开胸验肺这条路,也许会吧,当他们已经看不到路的时候,只能以悲怆的方式引起舆论和政府注意,进而谋求一丝希望。张海超已经开胸验肺,在这个容易视觉疲劳的年代,他们想要引起更大的关注,恐怕只能集体开胸了。

  但这又是怎样的残酷啊,一个正常工作的人,在生存压力、黑心老板、劳动执法不严、职业病防治漏洞的合谋下,终于要被逼着上演张海超同样的悲剧。有其他的路吗?或许有的,比如说张海超事件之后舆论普遍呼吁的加强劳动执法、弥补职业病防治漏洞,因为如果劳动合同能在严格监督之下无一例外地签订、如果职业病防治医院能以救人为先、如果普通医院也能进行职业病检查认定,他们是不用走上这条路的。可惜的是,张海超的开胸验肺,并未让后来的民工兄弟们免于噩梦。

  还要怎么说呢?人们已经说得够多。但好像那些保护普通劳动者的建议总是在一起悲壮的事件之后才能有机会提出,然后随着事件的退潮而消失无踪,我们能等待的,只是下一起悲剧的发生。体制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似乎总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为了接近这个梦想,难道还要让这百余名民工兄弟跟张海超一样,集体开胸验肺吗?

  (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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