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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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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维权 讨得“说法”
状告《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侵权胜诉,获赔45万元
  张艺谋今年拍了《三枪拍案惊奇》,该片本月11日将正式上映。而他本人今年也拍案而起,效法《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为了名誉权而状告《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出版社和作者。理由之一,就是书中描写了他和饰演“秋菊”的巩俐之间的“恋情”。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华夏出版社和作者黄晓阳侵权,须连带赔偿张艺谋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45万元。    

  “老谋子”张艺谋现在的身份还是广西电影制片厂导演,昨天他本人并未出庭,而是委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洁参加诉讼。华夏出版社和任湖南日报《华声》杂志社总编辑的黄晓阳,也是委托代理人出庭。

  “《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一书的出版侵害了张艺谋享有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二被告对此具有共同过错,应该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宣读完法院审理后确认的事实后,审判长徐庆斌表示,对于张艺谋提出的100万经济损失,考虑其人格权利受到侵害,法院结合该书的定价和发行数量等情况,酌情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为40万。关于张艺谋提出的50万元精神损失,法院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给张艺谋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为5万元。

  对于判决结果,佟洁律师表示认可。她说:“法院基本上支持了张艺谋的诉讼理由,他不会上诉。”

  华夏出版社和黄晓阳的代理人则表示,要回去商量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北晚

  做客北京卫视

  张艺谋大夸闫妮

  张伟平、张艺谋近日首度共同做客北京卫视《五星夜话》演播室。

  从《武林外传》到《三枪拍案惊奇》,闫妮这个大器晚成的“最大龄谋女郎”对自己却很不自信。张艺谋说,“闫妮总是和我叨念说自己是年龄最大的谋女郎,总是觉得自己难看。也许她生活中不是很起眼,但她上镜却很耐看。所以我总是鼓励她、夸她好看,让她相信自己是最美、最风情万种的老板娘。”见习记者 应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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