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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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挣奶粉钱 偷了人家的百万大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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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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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后又开挖人防工程
开发商补偿业主8000元的承诺老不兑现
  市民薛先生在江宁翠屏湾花园城购买了一套128平方米的商品房,交付入住后,因为没有地下人防工程,开发商重新动工,在薛先生家门口开挖地面。薛先生等业主无法进出,只好将房子空置,直到3个月后才得以正式入住。经过交涉,开发商答应补偿业主的损失。但令薛先生气愤的是,等了一年多,补偿金还没拿到手。

  交房前配套设施不完善

  2007年6月,薛先生购买了翠屏湾花园城二期8号楼的一套期房,每平方米4200元。2007年7月按合同交付后,薛先生一家正式入住。可住了不久,突然发现一帮民工在7号与8号楼之间开挖地面,挖了几米深大坑,连楼房基础都露了出来。他一打听,原来是小区缺少地下人防设施,现在重新开挖,工期要3个月。

  才入住的新家出门就是工地,7、8号两幢楼的40多户业主根本无法入住。特别是8号楼,楼梯出口正对着几米深的大坑,薛先生只得将新房空置,临时在外面租房。3个月后,人防工程竣工,薛先生一家这才重新搬进来。过了几天,一位邻居遇见他问:“你拿到补贴了吗?推迟入住是有补贴的。”“啊,没人通知我呀。”薛先生吃惊地问。令他意外的是,为讨要补偿金,随后一年多,他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两经理差点打起来

  薛先生先来到售楼处,一位女士礼貌地说:“我们只是投资二期的投资商,一期房子是南京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市基公司)投资承建的,一期没建人防设施,所以连累二期也没建,你到一期售楼处找市基公司去。”

  薛先生来到一期售楼处,对方也没好话:“你买的是二期的房子,应该找二期要补偿,这事跟我们无关。”这样踢来踢去,折腾了3个月,薛先生最后将一期、二期的两个经理“逼”在一处见了面,结果两个经理吵得一塌糊涂,差点打起来。

  找了十多次,今年6月,市基公司副总夏先生表态:“目前资金紧缺,你先去交物管费,然后到会计那儿登记,准备领钱吧。”有了这个承诺,薛先生交了1600元物管费,会计登记后承诺,8月份来拿8000元补偿金。

  今年8月,薛先生找到会计,答复是:“钱还不够,再等等,钱会补偿给你的,差不多十月份有戏。”国庆节前,薛先生再次去,答复是“你在第二批,再等等”。昨天上午,记者陪薛先生再次找到会计,会计表示,钱肯定会给的,“本月底前会发放的,你再等等吧。”记者问:“能否请你写个保证书?”会计不愿意:“我只是业务员,到时候有没有钱发,我也没有底,要看领导安排。”快报记者 赵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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