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华丽转身 老北塘焕发新活力
· 小河闯进不速客
· 雪白的墙面被涂成蓝色做广告
· 房子市价36万 她25万卖给10岁侄子
· 摔伤引发精神病 舅舅否认雇佣他
· 装修质量有问题 业主获赔16万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装修质量有问题 业主获赔16万
  房子装修总价为32万元,但存在质量问题且工期一拖再拖,业主提出高达21万元的违约金。记者昨天从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获悉,法院判决装修公司给付业主蒋女士包括工程延期违约金、返修费用和顶面防水工程返工费用在内共计16万余元。

  2006年8月31日,蒋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为蒋女士装修房屋,时间自2006年9月6日至2007年1月15日。双方另约定,因装修公司原因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支付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之后,装修公司进场施工。2007年3月23日,双方对账确认装修总价款为32万元,工程延期违约金算至2007年3月31日为18792元。蒋女士另在对账单上注明如2007年4月1日未交房,违约金仍按每日324元计算。此后,蒋女士认为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且装修公司未按期竣工,要求装修公司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21万元、因装修质量问题所需的修复费用、为减少损失所支出的南北阳光房搭建和顶面防水工程返工费用共计34万元。装修公司则认为,蒋女士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内容提出变更且未及时付款,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竣工,此外蒋女士主张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即每日324元计算延期交付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请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在审理过程中,蒋女士提出申请,要求对装修质量进行鉴定。法院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鉴定,结论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同时经评估返修所需费用为78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蒋女士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计算的违约金为21万元,而工程造价仅为32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陆媛 龚甬钰 姚秋娟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