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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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振内需的关键在城市化进程
· 官员借用汽车本身就是腐败
· 王鸿举现场报告让官员辞职祛魅
· 钓鱼案不需要这样的浆糊处理
· 高房价逼出多少行为艺术?
· 别以“安全”的名义欺负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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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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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安全”的名义欺负穷人
  ■热点纵论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标准。其中规定“重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

  (《西安晚报》12月7日)

  不经意间,总会有一些委员会和专家冒出来,以折腾的方式显示其存在。汉字整形专家委员会刚被群众嘘回去,国标委员会又不甘寂寞地发布新标准,难道大半个月后就要让骑电动车的穷人去机动车道和汽车肉搏?一夜之间,1.2亿辆电动车将变为废铁,2000多家生产企业陷于无牌生产的非法境地,500万工人须另谋出路……

  电动车行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旧标准早已不适应现实环境。随着续航能力的增加,仅电池就有十几公斤,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的更是比比皆是,可以说路面上跑的电动车几乎全部超标。然而,有关部门想的不是改变标准适应现实要求,而是琢磨着提高门槛排挤穷人,难道让他们都去买汽车吗?即使买了汽车,有些地方还在限制小排量呢!

  安全?千万别说为了骑车人着想,改个名字,骑到机动车道上就安全了?考个驾照,上个牌子,买个保险就安全了?除了增加交通成本,实在看不出有何好处。

  利益!要想分析新国标雷人的原因,必须看它背后的动机。这个标准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而它恰是汽车摩托车企业的行业利益组织。不难看出,在各城市纷纷禁摩的背景下,摩托车企业看上了电动车市场这块蛋糕,新国标将多数电动车转为机动车后,多数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因不满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准入条件而无法获得摩托车生产牌照,市场必会重新洗牌。

  机动车道越来越宽,自行车道越来越窄,摩托车企业同样想靠财大气粗来驱逐广大“散户”。这么一项涉及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标准,却直到实施前大半个月才让大家知道,可见弱势群体的利益根本不被放在眼里。反观很多豪华轿车的设计时速都在200公里以上,既然高速路最高限速不过120公里,为什么不给汽车企业发布“限速令”呢?岂不更安全?

  (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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