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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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米! 成了生与死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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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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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妈妈市场内丢弃5岁女儿》后续
狠心妈妈现身连称后悔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快报12月5日报道了一名5岁女童遭遗弃一事。次日,女童的妈妈王某主动到立交桥派出所说后悔抛弃女儿,并希望领回女儿。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我不是不想要她,我没想丢下她,可我现在没办法养她了。”6日上午11点左右,立交桥派出所里,一脸憔悴的王某告诉民警,她今年25岁,陕西西安人,丈夫两年前就离开老家,一直联系不上。她打听到丈夫可能在江苏打工,就一个人带着女儿来南京, 一边打工一边找丈夫。由于没有技术和学历,她只能在饭店等场所打工,每个月收入只有几百元,“工作经常换,因为要照顾女儿,不少单位不要我,工作很难找。”

  王某说,女儿智力有问题,这需要她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她思来想去,才在4日中午把女儿独自留在建宁路那家大市场的。“我把她一个人留在市场里,就是希望民警到场,帮我把她送回老家。”王某说,“回一趟家光路费就要好几百,我哪有这些钱呀!”

  王某表示,自己也是一个苦命人,她两岁多的时候就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养父母将她养大的,虽然长大后找到了亲生父母,但她对亲生父母并没有多少感情,“我知道没有父母照顾的孩子很可怜。”

  “既然这样,你怎么忍心把女儿丢下呢?”民警询问。王某的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她大声说:“我也后悔呀!”王某称,她把女儿一个人留下后,很不放心,第二天从报纸上得知女儿被送到了福利院,非常牵挂。周围人看到报纸后,纷纷指责女童母亲狠心,也让她承受了很大压力。最终,她决定到派出所要回女儿。

  由于当天发现女童时,女童身上留有字条,民警比对了王某的笔迹,基本可以确定王某与字条的书写者是同一个人。虽然王某提供了身份证,但由于她没有孩子的户籍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女童是她女儿,民警建议她回老家办理相关证明,之后到福利院按正常手续将女儿领回家。

  对此,王某很为难:“户口簿不在我手上,应该在我老公那里,可我到哪里去找他呀?”王某说,有的老乡曾告诉她,她的丈夫可能在高邮或海门打工,而且有了别的女人,但人海茫茫,她根本无从寻找。

  目前南京警方正与西安警方接触,以帮助王某了却心愿。(蒋先生报料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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