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被罚没
深物业
炒股一场空
去年立案稽查案件终于水落石出。深物业A昨日公告称,公司于1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于公司违规炒股,监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处以罚款,合计约800万元人民币。
据公告,深物业A于1999年9月至2007年11月间,在长江证券深圳后海海岸城证券营业部,利用个人账户申购新股并卖出获利。此外,深物业A于1994年1月,在平安证券深圳八卦三路证券营业部,利用营业部提供的中国平安保险(香港)公司的B股证券账户,买入8只B股股票,并于2007年3月至9月间陆续全部卖出。据此,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罚。
早在去年9月11日,深物业A曾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对公司2007年以前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对于本次处罚,深物业A称,上述事实均为公司2007年以前发生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
快报记者 吴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