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封面精要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省卫生厅
直属事业单位要招1993人
· 江苏赴北大清华揽才
· 今天“大雪” 今明有雨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辽宁:家长打孩子警察应出警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日前经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出警,予以制止,并依法作出处理。这就意味着,如果家长打孩子,110接到举报后,应立即出警。

  《规定》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

  《规定》要求,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培养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规定》要求学校应当配备健康指导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新华社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