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问责。这是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明文规定的条款。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