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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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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挖坑无警示致人死官员称行为人自己担责
  一座新修的大桥,沥青路面平整如镜,但谁也没有料到其中暗藏“杀机”。前日,重庆涪陵区新妙镇村民向记者举报,当地新修的南涪公路上有一座高朝门大桥,最近因为维修伸缩缝,将桥面挖开一个大坑后,竟然没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导致多辆摩托车接连掉入,已造成3人死亡。

  深坑无任何警示标志

  南涪公路是一条新修的省级公路,连接南岸区茶园新区和涪陵,其中位于涪陵区新妙镇互助村境内高朝门大桥是其中一座跨越式旱桥。

  约在1个多月前,该大桥建设方在巡查桥面时,意外发现大桥中部两条伸缩缝位置桥面开裂,为此工人们将大桥中界线一侧的桥面沿裂缝挖开,形成两个长方形的深坑,另一边的裂缝得以保留方便通行。

  村民们说,奇怪的是,深坑挖好后,施工方并没有及时回填,上面也没有用挡板遮掩,没有树立任何警示标志,只是在来车的两头摆放了几块石头。“石头没有摆放紧密,又没有拉线,不少摩托司机在夜间以为前方不危险,借道超车,结果两条深坑成了杀人的陷阱。”

  官员:行为人自行担责

  居住在大桥附近的当地村民王玉华介绍,从11月28日到12月1日的4天内,两坑内一共陷入5辆摩托,导致3人死亡。

  前日,记者从涪陵区新妙镇政府了解到,高朝门大桥上的伸缩缝深坑的确已经造成3人死亡。而当地派出所的出警记录证实,该处至少已经发生了5起以上车祸。

  随后,该负责人与南涪公司负责该大桥修建的赖经理通话,通报事故情况,希望对方引起重视,结果赖经理称,对该处已经连续发生3人死亡的事故不敢相信。负责协调该公路建设的涪陵区协调办一杨姓负责人则表示,该公路并未完工,不允许车辆通行,有人擅自开车上路造成生命危险,应该由行为人自行担责。

  据《重庆晚报》

  桥面挖开一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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