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版:民生
3上一版  
PDF 版
· 今起液化气 94.6元一瓶
· 流感患者增多 板蓝根药材价格涨5倍
· 纬一路快速化改造延至8日动工
· 中国电信
强力打击
网络淫秽色情
· 明年土地第一拍
雨花台低密度地块4亿叫卖
· 未来水世界恢复营业
· 长江路小学9名家长变“义工”
· 九类困难群体可享就业帮扶
· 双休日阳光好 晒衣服要抓紧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九类困难群体可享就业帮扶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南京已把《失业登记证》、《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等四证整合成一本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今后不论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是城里的还是农村的,统一都用这本新证。据悉,《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免费发放,目前已发放了15万本。

  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一个补充通知,为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便捷通道,比如为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登记设绿色通道,当年首次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时,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南京市划定了9类就业困难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城镇家庭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地农民;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2009年1月1日起登记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经营性、投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房屋、车辆、土地租赁流转等)。

  记者了解到,以上9类人员一旦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将统一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就业困难对象类别,按规定凭证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和其他就业扶持政策,比如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等。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