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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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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超速 超重,得按机动车“考驾照”?
南京交管称没接到通知;中自  协将“上书”申请新规缓期实施
  外观设计好比摩托车,速度轻松就能“飙”到20迈以上……电动自行车越发展越“夸张”。然而从明年1月1日起,时速20公里以上、车重40公斤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称作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今后新增的电动车如果超过上述限速、限重标准,骑车人就必须履行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

  记者昨天了解到,眼下离“电摩”新标准生效还有20多天,中国电动车行业已经“炸了锅”……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普遍而危险的交通工具 IC供图

  经销商不敢进货

  “这两天实在忙坏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江苏省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对快报记者感叹,随着“电摩”新标准实施日期的临近,中自协旗下的会员企业个个都坐不住了,“电话、来访应接不暇,问题只有一个:明年该怎么办?”

  为此烦心的有生产企业,也有经销企业,近的来自江苏、安徽、浙江,远的来自云南,涵盖全国各地。“电摩”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产销企业最直接的打击,在于一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必然面临上牌、考驾照、买保险等一系列门槛。“现在几乎家家都在叫:‘如果标准这样定,我们就完蛋了’!到时候谁还来买我们的电动车?不如直接买摩托车算了!”

  眼下离新标准生效还有20多天,但是对全国电动车产销企业的影响已经十分明显。陆金龙表示,影响之一是在新产品研发方面,“2010年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几乎都停止了。各家都停下来先等着,不知道明年究竟怎么说。一旦新标准生效了,而投下巨资研发出来的产品又不合要求,岂不是浪费?”

  影响之二直接体现在销售方面。“经销商现在普遍不敢进货,因为新标准实施后,今年进的货还是‘电动自行车’,可能明年突然就变成‘摩托车’了!”

  限速限重“卡住”了全行业

  “卡住”电动车行业的,主要是因为明年元旦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当中有两道标准:一是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二是车重超过40公斤,凡是符合这两者的电动自行车,将被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这类车辆今后无论是上牌的许可还是对驾车人的要求,都将与机动车一样。

  更关键的在于,对照上述“20/40标准”,现在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几乎都将被划入机动车范畴。

  陆金龙告诉记者,问题主要是因为“电摩”新标准衔接的是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这个老标准。当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但随着城市的拓展、骑车人对车速的要求不断提高,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越“骑”越快,有的时速甚至能达到30公里以上;电动车也越做越“重”,有的乍看起来真以为是摩托车。

  陆金龙认为,这些的确有待进一步规范,但是1999年的老标准也确实太旧了需要修订。2007年中自协提出了修改意见,保持最高时速20公里不变,但是将车身重量由最高40公斤提高到48公斤。不过,这项修改意见并未获得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等都没有批准。

  限速容易,减轻重量就得增加成本

  “电摩”新国标的起草单位之一,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表示,设置“20/40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保障电动车使用者和行人的人身安全。电动自行车企业要想自己的产品不被纳入机动车范畴,就必须“逼”自己生产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下、车重在40公斤以下的“真正的”电动自行车。

  “在速度上我们是可以控制的,但是车身重量很难控制。”陆金龙给快报记者算了笔账:一辆电动自行车,光是一组48伏、12安时的电池就重达18.5公斤,加上电机6公斤、车架至少25公斤,一共是50公斤以上。

  陆金龙说,因为1999年的老标准当中,“时速20公里”是强制性规定,车重40公斤是推荐性的,所以才给大多数电动车留下了“活路”——车重单项突破了40公斤,但整车还是合格的。不过,一旦“电摩”新标准实施,车重最多40公斤将成为强制性规定,意味着现行电动车要想继续保留原来的“非机动车”身份,必须把车身重量减在40公斤以下。

  “主要的途径就是更改电池材质。”陆金龙说,也并非一点办法没有,将铅酸电池改成铝电池,这样的话一个电池就可以减掉10公斤的重量,“达标”勉强可以做到。但是,铝电池的造价大大高于铅酸电池,“一个电池至少要贵出1000块钱,消费者又不答应了!”

  中自协将“上书”申请缓行

  陆金龙称,他们正在酝酿措施,提请国家推迟实施这项举措。据称,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产销量约为每年2000万辆,“如果完全对接‘电摩’新标准,至少50%的企业要关门。”

  “希望国家能给我们整个行业一个对接的过程。”陆金龙说,如果“电摩”新标准延期执行,中自协将继续提请修改《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允许电动自行车将最高时速从20公里提高到28-30公里,车身重量从最多40公斤提高到“不含电池40公斤”。陆金龙表示,“如果修改意见通过了,希望‘电摩’新标准对接新规定后再出台实施。”

  交管部门

  先要修法才好管

  “电动自行车要列入机动车管理?怎么可能!”南京交警二大队副中队长刘瑞常年在新街口执勤,每天从他面前经过的电动自行车,不计其数。尽管对电动车超速、违规带人的情况比较头疼,但一听到记者说部分电动车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刘瑞还是觉得不妥,“再快那也是电动车,就那个速度,一旦跑到机动车道上,事故会大幅度增加,且人身伤亡情况会频频出现!”

  南京交管部门表示,除非接到公安部的正式通知,否则不会对电动自行车作机动车管理。

  据交管部门人士介绍,交警的执法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对于交警工作的相关法规,但在这些所有的法律和规定中,都没有有关电动自行车视为机动车管理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在现行交通法规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交警不会对电动自行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交管部门表示,按照现有的法规以及机动车生产目录的相关规定,电动摩托车是个“例外”,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两者属性非常明确。

  此外,《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并规定,除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其他非机动车不得安装动力装置。这也就意味着,具备动力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围。

  “这些现有的法律法规都表明,将‘电摩’归为机动车的路还很长!”交管部门表示,至少法规修改程序启动,确认电摩的机动车属性后,交警的执法才有意义,也才能执法。

  消费者

  赞成“限速限重”,反对“考驾照”

  “前两天我去修电动自行车,维修人员问我要不要把限速器拔掉,说这样就可以超过20码、要多快就有多快了。”南京市民谢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想到速度太快了不安全,就拒绝了。可是修车过程中,她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把限速器拔掉了,有的还是主动申请“加快”的。

  “这样不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吗?一旦出事多危险啊!”谢女士说,她赞成对电动车严格管理,限速度在20公里以下。但是假如车重超过40公斤的要上机动车道行驶,还要考驾照、买保险,那她还是情愿选择骑自行车,否则太麻烦了。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市民中,绝大多数赞成电动车限速、限重,不过一提到可能会被按照机动车管理,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

  今年10月底在南京举行的全国电动自行车年会上,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说,现在全国每4户城镇居民家庭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1亿辆左右。一旦“电摩”新标准明年起生效,影响之大可以想象。

  南京电动车事故增多

  今年1月份,在箍桶巷附近,王女士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路口处准备右转,由于嫌前方骑自行车的速度慢,便从左前方超了过去。就在超车快结束时,王女士向右打方向,结果车尾扫到了自行车前轮,两车相继倒下,结果向右倾翻的自行车将一名老人带倒,导致老人股骨颈骨折,光是医药费就花了4万多。

  今年7月,孙某驾驶电动车沿黑龙江路由西向东行驶,由于前方张某电动车速度较慢,孙某便提速超车,哪知在这过程中,两车不慎发生碰擦,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9月,江某驾车沿定淮门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在左转弯过程中,与吴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后座还载有一人,碰撞导致吴某二人摔倒受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每天接警有150起,伤人事故每天有30多起,其中就有20余起与电动车有关。”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告诉记者。

  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郭智和表示,从该大队上半年电动车伤亡统计数据来看,1月份1起,2月份3起,3月份4起,4月份4起,5月份6起,6月份9起,“上升趋势非常明显,且后果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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