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原本过了诉讼时效的巨款,债务人却伪造收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最终被判如数归还债权人70万元。
今年年初,李先生整理妻子遗物时发现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借给刘先生70万元,2006年年底前归还。李先生从来没有听妻子说过把这样一大笔钱借给外人,也不知道钱还回来没有。李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刘先生。刘先生一口咬定他2007年就把70万都还了,还拿出了一张李太太写的收条。
虽然妻子已经过世真相难辨,但7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字,为了将事情彻底查清楚,李先生起诉到了崇安法院,并申请法院对收条的真伪予以鉴定。经专业人士鉴定,这张收条上签名虽是李太太写的,但收条上的其他字是刘先生写的,连还款日期也不例外,而且这些字距离李太太签名的时间有一年以上,不排除是最近填上去的可能。
本来这笔债务已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不能获得法律的强制保护。刘先生硬是不还,李先生拿他也没办法。但刘先生称自己在2007年已全部归还了70万元,这从侧面反映2007年李太太曾向他主张过债务,他也认可债务的存在,这些都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也就是说刘先生弄巧成拙,70万元债务想逃也逃不了。最终刘先生归还了债务,李先生向法院撤诉。陆媛 周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