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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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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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陷窨井盖颠得骑车人摔倒身亡
“民告官”一审获赔29万,被告六合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已提起上诉
  傍晚骑着电动车去接补习的儿子,回家经过一条窄巷时由于路中央窨井盖明显下陷,男子连人带车摔倒,结果送医院不治身亡。这个意外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16日。之后,死者马凤鸣家人将六合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告上法庭,认为是对方未尽管理责任,窨井盖下陷长期无人管理导致该事故。近日,六合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承担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约29.3万元。

  骑车接儿子

  离家200米发生不测

  马凤鸣家住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街141号,事发当天,他骑着电动车到六合双语小学接六年级的儿子,随即又带着孩子去书店。

  等儿子买好书,已经是晚上7点多,天完全黑了。马凤鸣骑着车,儿子就坐在后座,父子俩聊着天,往家里赶,不料到了龙池街,距离家还有200米左右时,发生了意外。

  据马凤鸣的叔叔马云飞称,当时在龙池街14号门口,有一个窨井盖,下陷了有五六厘米,马凤鸣父子的电动车骑到此处时,车速比较慢,车子在坑里颠了一下就翻掉了!“孩子没事,自己跳下了车,可是马凤鸣倒下后,车龙头抵到了他内脏!”

  据称,马凤鸣当时并未发现危险,附近邻居发现有人摔倒后赶紧过来帮忙,马凤鸣脸上有血,邻居帮他擦干血迹,并护送父子俩往家走,“马凤鸣还说,我能走,我家不远就到了!”

  可是走出一段后,马凤鸣就不行了,当时在场帮忙的邻居称,马凤鸣说“不能走了”,然后就开始呕吐,跟着就昏了过去。此时,马凤鸣的妻子闻讯也赶到,找来出租车将丈夫送往医院,但到了晚上八点多钟,马凤鸣就在六合人民医院死亡了。

  窨井盖下陷

  此前多次有人摔倒

  “我们完全没想到,人都快到家门口了,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六合,见到了马凤鸣的妻子马春梅。

  马春梅说,她平时在苏果超市上班,11月16日,她因为身体不舒服,所以一直躺在床上,家里晚饭是丈夫先做好的,然后就张罗着接孩子回家一起吃饭。“丈夫人很好的,平时只要有时间都会做家务,他才39岁。”

  记者看到了马凤鸣当时在医院治疗的病历,上面显示,马凤鸣跌伤了头、胸、腹部,送到医院时深度昏迷,口鼻腔有流血,脉搏已经摸不到了,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马凤鸣死后,家人想到了窨井盖的事情。据马云飞称,第二天,他们到事故现场时,邻居们反映,这个窨井盖已经下陷两三年了,一直没有人管,而平时也经常有人经过此处时摔倒。马凤鸣家属开始寻找窨井盖的管理部门。

  “我们找了交通局,找了雄州街道,可是都说这处窨井盖不归他们管!”马云飞说,最后终于打听到是市政园林管理所负责。

  “在我们找过去后,他们也承认是归他们管。”马云飞说,次日凌晨,市政园林管理所的人就赶过去,用水泥将窨井盖给抹平了。而事实上在当天晚上,家属已经报了交警,由六合交警大队六城中队实地做了勘察,并拍摄了窨井盖下陷的照片等。

  索赔48万

  法院判定责任“四六开”

  2008年12月份,马凤鸣家属起诉到六合区人民法院。

  记者在六合法院今年11月13日作出的“六民一初字第1602号”判决书上看到,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373600元,丧葬费1582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1923元,合计48万余元。

  在这份判决书中,法院经审理查明,马凤鸣当时是骑车带着儿子经过龙池街14号路段时,在一70厘米乘70厘米的窨井盖旁摔倒受伤,随即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判决书还引用证人沈某的话,称亲眼看到马凤鸣跌倒在窨井盖旁边。而另一名证人证实,此处窨井盖已经多次致人摔倒。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双方责任四六开,市政园林管理所承担六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由市政园林管理所赔偿25万8千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元,合计29万多元。

  对于市政园林管理所的责任,法院的意见是,“市政园林管理所作为城市下水道排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及维护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职责对窨井盖这一排水设施进行有效养护,其中应确保设置的窨井盖与路面水平,保证市内道路平整、通畅。六合雄州镇龙池街14号门前的窨井盖位于路中,下陷于路面约有六厘米,已严重影响过往车辆的通行。被告在窨井盖长时间下陷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养护维修,也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认定其未尽到义务。”

  此外,对于死者一方,法院认为,马凤鸣长期居住在龙池街一带,对龙池街路况应当熟悉,在天黑时骑车疏于观察,注意力不够,未能及时准确避让下陷的窨井盖,其对损害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马春梅称,拿到判决书后,他们目前基本接受了。虽然数额没有达到起诉的数额,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法院总算认定了责任方。

  马春梅目前的工资只有八百多元,失去丈夫后,家庭的重担落在了她一个人身上。马春梅说,儿子今年已经考上了六合一中,每年各种支出需要近万元。

  “以往丈夫每个月有两千多元的工资,我们夫妇二人抚养孩子是没有问题的,可是现在,单凭我一个人已经是力不能及了!”马春梅说,所以她希望市政园林管理所的赔付能够尽快到位。

  被告方不服

  已向市中院上诉

  昨天记者来到了六合区市政园林管理所,该所的祁副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就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院上诉,因此暂时无法进行赔付。

  祁副所长称,对于法院的判决,他们认为不是非常公平,关键是死亡原因和责任的认定上,他们认为,死者是否是因为在经过窨井盖时跌倒死亡,其因果关系还需要再次确认。

  “窨井盖是在道路中央,正常的人应该靠右走,怎么会骑到路中间呢?”他说,死者当时的骑行速度很慢,法院认定是外力致伤,但是哪里来这么大的外力,是否还有别的原因,这都是促使他们上诉的原因。

  不过祁所长也承认,龙池街上的窨井盖是用来排水的,属于他们管理。“事情发生后,我们就对全区的窨井盖进行了排查,做了很多工作。”祁所长说,但是由于财力所限,事实上对于所有的问题窨井盖进行更换也是有困难的,尤其是城市不断发展,他们的管养范围不断增加,有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专家观点

  判决是比较合理的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肖泽晟教授表示,就从目前的情况看,六合法院的判决应该还是比较合理的,从以往相关的判决来看,基本都是这样判决的。

  对于市政管理部门,肖教授认为,其应该尽到管理责任,避免引发人身伤害。“其实南京市每年因为市政设施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很多,作为政府管理部门,理应对此负责。”

  肖教授认为,在这起案例中,相关部门是管理不到位的,其实这起案例也可以不走目前的民事诉讼途径,而走国家赔偿途径,那样的话,其资金就要由国家专项资金拨付,但要追究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责任。但由于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不作为指的是当事人提出申请,而相关部门不作为的特指,而对于市政来说,窨井盖的管养属于职权范围之内,不需要当事人申请,就应该主动来完成,区别只在于这里。

  快报记者 孙玉春

  实习生 马薇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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