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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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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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出台
  “困难老人慈善生活照料区”

  实施办法出台

  在常州市福利院设立的“困难老人慈善生活照料区”,是常州市慈善总会实施的公益性项目之一,其生活照料区实施办法今日出台,这将惠及更多困难群体,让他们同样有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

  实施办法惠及对象:市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持有常州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困难证明者(老年痴呆、精神疾病患者除外)。

  申请方式:凡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或家属或委托人,持上述有效证件,至常州市福利院公寓部先行沟通、登记。

  优惠政策:经审核,符合入住常州市福利院全护理大楼条件者,免除六人间15元/床/天的床位费,30元/人/天的特级生活护理费按50%收取。若遇国家价格调整,优惠政策另行商定。

  郭祥九 陈瑞祺 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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