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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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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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更多挨打”反证城管制度问题
  【中国观察之曹林专栏】

  广州城管近来一直处于舆论争议的中心,继推出“城管要学会跑”这个引起争议的执法理念之后,近日又提出“城管挨打百倍于商贩”。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孙金龙透露,广州每年被打的城管达200人,是每年被打商贩的100倍。他表示,流动商贩是弱势群体已成社会共识,但一些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遭受的暴力则往往被忽视。市民对城管要有更理性的认识,而不能仅是“廉价的同情心”。

  (12月1日大洋网)

  很显然,孙副主任摆出“城管挨打百倍于商贩”的统计数据,拿城管与商贩挨打次数进行对比,是想改变一种舆论成见,并为城管叫屈:舆论总以为挨打的是商贩,城管与商贩冲突中受伤的总是商贩,其实城管被打远远高于商贩,他们才是真正的弱者。表面上挺有道理,其实完全站不住脚。

  首先“城管挨打百倍于商贩”的数据就很值得质疑,因为这个数字纯粹是城管部门统计和提供的,没什么公信力。城管是当事一方,统计涉及城管的利益和形象,由城管统计其与商贩冲突中谁更弱势,城管当然会尽可能地倾向自身,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数据,以赢得舆论同情。即使“城管挨打百倍于商贩”的数据是真的,现实中城管确实遇到了更多的暴力抗法,并不能论证城管制度的正当性——恰恰相反,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城管制度的问题。商贩被打,说明城管制度有问题;城管更多挨打,同样暴露出这个制度制造对立、激化冲突、滋长矛盾的问题。这个不合理、不正当的制度,制造了群体间的对立和冲突,城管和商贩都是无奈的受害者。

  商贩与城管的冲突中,出于对弱者的同情,人们常以为手无寸铁的商贩是弱者,是受害者。而掌握着执法权、动辄踢摊赶人罚款的城管,则是强者,是施害者。其实不然,商贩和城管都是弱者和受害者,一种不合理制度的受害者。两者的日常冲突中,没有胜利者,两者都伤痕累累。商贩,被城管赶得东藏西躲,时时处于担惊受怕中,焦虑于饭碗朝不保夕,有时要冒着极大的风险以暴力捍卫自己那点儿可怜的家当。而城管,则背负着那不可能完成的清理任务,那遭到舆论唾弃的权力,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驱赶着商贩。舆论对商贩的同情压力下,城管形象日益恶化之下,城管执法名不正言不顺,他们越来越不敢使用暴力,很多时候只能被动挨打,也许这就是“城管挨打百倍于商贩”的原因。

  所以,在“城管挨打百倍于商贩”的统计数据面前,想到的不是以此妖魔化商贩形象,为城管赢得同情,从而为强势执法寻求合法性。而是去反省那个让城管挨打的城管制度,商贩会平白无故殴打城管吗?城管和商贩都需要救赎,不过拯救者不是彼此的道德善意,而是城管制度的改革。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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